本人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子良乡新道湾村的村民,自2001年修建学校、村部以来,村级强行占用我的承包耕地,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找村、乡、县三级,在2014年5月8日处理权属都不是我的,我不服气再次找到县经管局,于2016年9月26日村、乡两级给我处理的意见是:权属在我名下,就是不给我任何补偿,这是为什么?在今年的11月7日原学校已拆,村级还是和以前一样强行施工4次,还动用地方民警,未达成处理意见,在12月28日的下午村、乡两级动用地方黑社会来欺压老百姓,把70多岁的老人和50多岁的中年妇女按在地上强行施工,天理何在啊,这样的国家干部为民实在是太不作为了,请问国家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又有何用呢?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该怎么面对,请问在子良乡处理老百姓的问题是不是就不需要政府了呢?作为村乡级干部他们就是为所欲为,一手遮天,大搞一言堂,欺压老百姓,作为老百姓的我要伸冤、讨回公道。
|
|
1楼#
发布于:2018-01-09 17:01
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09 17:02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村级强占村民土地修建学校”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子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子良镇新道湾村2001年修建村校,需占用你家旱地“野猫塔”,而同组丁良全全家农转非,土地由本组部分农户耕种,村委会当时与你协商,用丁良全的旱地“屋场”土地面积补偿修建学校占用你家的“野猫塔”土地面积,由你耕种丁良全的旱地“屋场”。镇司法所、综治办进行走访调查时,该组村民均表示当时给你减了相关税费和产量平衡。2016年9月26日,你与村委会签定《调解协议》,同意修建学校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不给予任何补偿。2017年11月7日,村委会对该学校进行拆除准备重建,你多次阻工,镇政府多次协调处理,现村委会只能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你不同意,故未达成协议。目前镇政府对该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9日 |
|
2楼#
发布于:2018-01-02 08:47
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02 08:53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01月02日 |
|
5楼#
发布于:2018-01-01 19:59
|
|
6楼#
发布于:2018-01-01 20:47
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这是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补偿问题要和政府好好的协商为上。
|
|
7楼#
发布于:2018-01-01 22:57
|
|
8楼#
发布于:2018-01-02 08:47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01月02日 |
|
9楼#
发布于:2018-01-02 12:02
如果是正常的思想,我认为,修村部修学校需要占用你的耕地,无非就是给你换个地方重新补你同样面积大小的耕地即可,修学校这个又不是征收,不是经济开发,不要指望靠这个发家致富。给你换一块耕地你损失了什么?合情合理。
|
|
11楼#
发布于:2018-01-02 21:04
|
|
12楼#
发布于:2018-01-09 17:01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村级强占村民土地修建学校”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子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子良镇新道湾村2001年修建村校,需占用你家旱地“野猫塔”,而同组丁良全全家农转非,土地由本组部分农户耕种,村委会当时与你协商,用丁良全的旱地“屋场”土地面积补偿修建学校占用你家的“野猫塔”土地面积,由你耕种丁良全的旱地“屋场”。镇司法所、综治办进行走访调查时,该组村民均表示当时给你减了相关税费和产量平衡。2016年9月26日,你与村委会签定《调解协议》,同意修建学校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不给予任何补偿。2017年11月7日,村委会对该学校进行拆除准备重建,你多次阻工,镇政府多次协调处理,现村委会只能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你不同意,故未达成协议。目前镇政府对该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9日 |
|
13楼#
发布于:2018-01-16 11:12
为了支持国家的工作,现与政府已经达成补偿协议。感谢领导的关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