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贾家湖社区,面临棚改拆迁。我家的房子是没有产权证的,想原拆原建。现在拆迁办说要想原拆原建,就必须按建筑面积X550元/㎡补办产权证,然后才能按有证房屋的征收政策来原拆原建。不补产权证,就只能货币安置。有谁听说过有这种政策吗? 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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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6-07 15:07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6-07 15:07
常德市政府第10号令《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市城区征收1998年以前未按法律规定修建的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屋,原则上可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100%予以货币补偿。市城区征收1998年至2005年期间未按法律规定修建的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屋,经规划或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60%予以货币补偿;未经规划或城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50%予以货币补偿。”
发帖居民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按政策只能进行货币补偿,具体情况可进一步咨询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棚改工作人员。 武陵区棚改办 201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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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2-26 10:50
基本是这样的
如果你不加钱的话,也可以要求原拆原建,面积换面积,你还是要加钱的。 如果你选择货币补偿的话,补偿金额也比没有证的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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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2-26 13:54
有没有征收公告,研究征收公告,上面都规定了的。
如果没有征收公告,都是打着棚改旗号的商业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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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2-26 16:26
有的原破产企业也有这样的情况,由于历史原因有的职工在企业破产时购买了厂里的宿舍,但一直没有产权,棚改时补办了房产证,然后参加棚改,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房屋的归属依据,法律上就无法认定为是你的私产。补办产权证棚改办开出证明就能办,只要有了产权证,房屋置换还是货币置换都由你自己选择,好像没有约束。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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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2-26 19:30
基本是这样,当时的福利房你应该办证。你没办证给你付有证的款,审计也通不过。财务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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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6-07 15:07
常德市政府第10号令《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市城区征收1998年以前未按法律规定修建的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屋,原则上可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100%予以货币补偿。市城区征收1998年至2005年期间未按法律规定修建的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屋,经规划或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60%予以货币补偿;未经规划或城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50%予以货币补偿。”
发帖居民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按政策只能进行货币补偿,具体情况可进一步咨询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棚改工作人员。 武陵区棚改办 201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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