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鑫·中苑商住”小区项目附近居民:
湖南岳麓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承建的“泓鑫·中苑商住”小区工程项目,因地下室工程防渗要求高、混凝土方量大,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之规定,湖南岳麓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核定,确为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浇捣,我局同意该项目2017年12月25日晚22:00至27日凌晨6:00连续施工作业,敬请附近居民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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