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朗州府项目附近居民: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桂园朗州府建设项目,因地下室A-AA/54-61顶板、A-AA/41-54进行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之规定,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核定,确为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浇捣,我局同意该项目2017年12月12日22:00至15日凌晨6:00连续施工作业,敬请附近居民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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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2-13 12:55
批准污染是环保局的权力,
遏制污染是环保局的责任。 ——二者兼顾,两全其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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