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汽车行进中不能压“双黄线”,可 ——
交警支队二大队:昨日(12月5日)2:20左右(可调交通监控视频),从二大队院中冲出湘O 9508警 和一台拖车,直接过对面、左转。为何? |
|
1楼#
发布于:2017-12-06 16:46
你怎么不投诉救护车闯红灯……消防车拉警笛..扰民 你能解释一下吗
|
|
2楼#
发布于:2017-12-06 17:19
“实话绝对实说”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关于“有一丝丝疑惑”的市民留言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湘J9508警为大队事故处理用车,当时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队辖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警民警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左转前往事故现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警车行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之规定,当事警车并未违反道路通行规定。 作为交通管理执法部门,大队会对全体民警、协警及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的先行人、宣传员和倡导者。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7年12月6日 |
|
4楼#
发布于:2017-12-07 08:42
|
|
6楼#
发布于:2017-12-07 09:41
|
|
7楼#
发布于:2017-12-07 10:03
警车和拖车同时出门,应该是处理事故克的,紧急公务,法定不受限制情形
|
|
8楼#
发布于:2017-12-07 11:13
拖车是协助警车处理交通事故,避免堵车,高速上拖车不是可以走应急通道啊?这个执行公务还是应该许可的!
|
|
10楼#
发布于:2017-12-08 08: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