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大家的关注,我叫张宁,德山人。今年我与我老婆童玲敏结婚,并且也满心欢喜的准备迎接家庭新成员的到来,但见到仅小宝宝一面确又痛苦的失去了他。失去宝宝的痛苦一直伴随着我的家人与亲朋,而造成这一事件的 罪魁祸首:《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下面是事件经过,希望大家能认真看完。 孕妇童玲敏于2017年9月20到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次产检,当时已怀孕32周从外地回来准备待产,这期间每次的产前检查都由门诊医生陈永红主任接代,结果都显示正常。有资料证明! 在推迟预产期一天于11月16日凌晨3点开始发作,并马上赶往医院准备生产。4点左右到医院登记,由张书婵副主任接代,并询问一切身体情况,当时第一次检查说宫口开了2指。胎位及胎儿大小都适合顺产指标,医生建议顺产。我本人及老公婆婆都同意顺产,并签了医院的顺产分娩同意书。在此期间我发作的频率很密集,30秒发作一次。早上8点医生查房的时候问是否打无痛分娩针,说可以减轻一点身体的疼痛,也并不是没有疼痛所以没有选择无痛分娩针,当时第二次检查的时候宫口已经开到5指,慢慢等待着进产房。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时,宫口一直处于5指,当时也疼痛难忍了,请求医生剖腹,医生一直在旁边劝说顺产,生孩子的痛是难免的并说我已经坚持了这么久了叫我在坚持。家属看到我疼到不行,而宫口一直处于5指。几次跑到柜台请求医生剖腹,这个时候我才见到了我的主治医生丁燎燎,她询问我是否进过食,我回答还是早上7点喝了点汤水,丁医生就说在坚持一个小时,没事你个子大,小孩不大,能生下来,接下来的时间里,无数次请求剖腹医生不予理睬。一直叫产妇坚持,叫我下床走动。婆婆老公两个人搀着在走廊走了40多分钟。当时已经是16号下午4点,在宫口还是没开全的情况下勉强进了产房,进入产房前我和家人都强烈要求家人陪产,助产士和实习生反对,坚决不允许陪产,家人只好在门外等候,进入产房2个小时时间一直都只有两名医生,一名助产士一名实习生,生产过程中还有助产士换班。在经过一个小时生产,助产士说已经能看到宝宝的头发了,再后来又看不到了。因我经过一天的疼痛已精疲力尽,我在产房要求生不下来就剖腹。这时候快6点了主治医生丁燎燎才进产房。助产士询问主治医生,说产妇宫颈太紧了,胎儿的头有点高。主治医生说胎位不正,我当时就问现在才知道胎位不正吗。当然医生并没有理会我。我继续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我看到实习助产士玩手机,并不是在看时间。主治医生丁燎燎手机也拿在手上看。7点宝宝出生,医生告知我羊水3度污染,宝宝吸入粪便,然后并开始抢救宝宝。医生一个一个挤进产房,人来人往,我询问宝宝状况没一人理会,我又要求通知家属。医生回答先抢救,没有照顾我,没有通知家属。 在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没有新生儿呼吸机情况下所以马上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这期间耗时1个多小时,并且在转到常德市第一人名医院途中宝宝口中的人工呼吸管发生了脱落未被及时发现,再次造成窒息,严重影响和当误了宝宝的黄金抢救时间。 后经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宝宝为大脑严重缺氧,肺部吸入粪便。从16日转院到 24日下午没有好转,情况更加严重,肺部出现血丝脑部出现血块。医生很明确告知家属,并建议放弃治疗。24日下午家属带着沉重的心情把宝宝接出医院,离院半小时宝宝离开人世。 在医院待产期间,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做的各项检查一切正常,胎监一直在监听,期间也能感受到宝宝的胎动。直至进入产房各项指标都正常,为什么到宝宝出生后会缺氧。医生评估并且一再强调宝宝只有6斤多,很好生!实际出生3.8kg 在此我有几个疑问需要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解答? 1,医生是拿什么保证的宝宝体重?凭什么一再让产妇坚持顺产,保证很好生? 2,既然各项指标都正常,医生判断可以顺利生产,宝宝为什么会缺氧?是在哪一个环节造成宝宝缺氧窒息,为什么不和家属说明? 3,生产时间过长有没有考虑过大人和宝宝生命风险? 4,孕产妇及家属强烈要求剖腹,为什么医院不采取建议。还认为产妇可以顺利生产,是否判断失误,导致宝宝大脑缺氧间接导致死亡? 5,产房玩手机,虽然不是导致宝宝死亡的重要因素,但是也有他的必然性,产房人命关天的地方,工作人员这么不专业,不严谨。我把生命交给你,你给我当儿戏。每一场事故的发生都有它该发生的必然性。我要是不相信科学,不相信医生,不相信专业,我何不自己在家里生? 6,生产过程前中期一直都只有两名医生,没有主治医生在场,医院的操作流程是否合理? 7,宝宝出现问题,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告知家属,从宝宝出生到出事家属一直在门外不知道情况,没有任何一个医生给家属一个说法。医生像是做错事的在弥补? 8,宝宝是从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该医院有责任每天跟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保持沟通获取宝宝最新情况马上回复宝宝家属,而不是每天向家属询问宝宝情况? 9,家属向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要产房生产视频,核实哪个环节宝宝出现的窒息问题,其医院产科杨主任。告知没有视频是否合理?我想知道宝宝在该医院各项指标都正常的情况下进入产房,怎么就会大脑缺氧。医生在处理过程中,是否判断失误,专心玩手机去了。不顾产妇宝宝的生产风险。草菅人命! 10,新生儿出生在产房发生医疗事故,该医院没有任何医疗设备第一时间进行抢救,而是不断从外面一件一件的补给?抢救人员也是过一段时间进来1-2个!我想请问该医院怎么会没有一点急救设备?连呼吸机都不具备,请问出现紧急情况是拿什么保证患者第一时间得到抢救? 截止目前为止,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这期间没有主动给家属打过一次电话说明情况,好像此事与医院无关,宝宝的后续问题从没跟进过,给产妇和家属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和金钱损失,鉴于以上种种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必须给家属及死去的宝宝一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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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2-01 14:55
帖内置顶 – – 2017-12-06 15:14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童玲敏分娩情况说明
张宁、童玲敏: 你们好!
你们的投诉我们已经收悉,对童玲敏在我院分娩后,婴儿出现不可预计情况而转院治疗不幸夭折的情况,我们医院深表同情。我们深深理解您及家人的痛苦。我院也高度重视此事,专门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孕妇童玲敏,女,25岁,因停经9+月,下腹胀痛2小时于2017-11-16日5:01登记入院。入院时检查:四测正常,心肺未见明显异常,腹部隆起如孕足月大小,宫高33cm,腹围97cm,LOA,胎心130次/分。阴道检查:宫颈消,宫口开大2cm,S-3,胎膜未破。10月30日在我院门诊查彩超示:宫内晚孕,胎盘功能II+级,双顶径92mm,羊水指数132mm,S/D:2.2。11月6日门诊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常规正常。患者既往有人流史。入院诊断:1.临产2.G2P0宫内孕40周+1单活胎,LOA。将病情告知孕妇、孕妇丈夫、孕妇婆婆,并由孕妇丈夫签署自愿阴道分娩同意书。并告知我院可提供无痛分娩技术可缓解孕妇疼痛。孕妇的婆婆当时要求孕妇自己生,并表示不需无痛分娩。晨8:00后科内查房,孕妇丈夫及婆婆再次表示要自己生,并且不需无痛分娩。孕妇于11月16日19:00经阴道自娩一男婴,出生后予窒息复苏,Apgars评分1分钟—4分,5分钟-5分,10分钟-5分,因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新生儿窒息于20:10分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产妇产后一般情况可,11月20日出院。 针对童玲敏对我院提出的10条疑问,说明如下: 一、医生建议顺产的理由如下:根据新生儿体重的估值,我们按照新生儿体重估计: 1.胎儿体重(克)=宫高*腹围+200g,根据公式测得胎儿体重3401克 2.胎儿体重(克)=双顶径*900-5200,超声提示胎儿双顶径9.2cm,算的胎儿体重3080克 3.入院查体孕妇骨盆测量23cm-26cm-19cm-8cm,身高162cm。 4.入院后产妇胎心音监测正常。 5.孕妇在妊娠期无其他并发症或合并症。 根据各方面因素考虑,孕妇无阴道分娩禁忌,可以试产。 二、1.新生儿窒息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原因有很多,如分娩过程中胎糞排出引起窒息,但无胎儿窘迫表现,也不能排除先天性因素如心、肺等器官发育不完全。因此不管阴道试产或剖宫产,都存在新生儿窒息风险。 2.关于新生儿窒息风险的告知,在孕妇入院后已签署的阴道分娩同意书上已充分说明。 三、从孕妇开始出现腹痛至胎儿娩出,总产程约为16小时,并不存在生产时间过长之说。医学上产程过长指:总产程超过24小时。(总产程:出现规律宫缩至胎儿胎盘娩出。) 四、产妇分娩过程中产程进展顺利,胎心监护正常。按照医疗原则及规范,没有剖宫产指征。产妇和家属是因为产程中的疼痛要求剖宫产,我院已告知可提供无痛分娩,减轻患者疼痛,但产妇及家属一直未选择无痛分娩。 五、医院通过调查核实,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当班人员不存在玩手机的情况。 六、产程观察一般由一名助产师陪伴即可,该产妇分娩过程中有两名医务人员,足以说明我院对待产孕妇的重视程度。 七、宝宝出生时出现窒息,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尽最大力量抢救新生儿,医务人员在产房已与产妇沟通新生儿病情。经抢救患儿情况稍稳定后再次与患儿家属沟通。 八、新生儿转入市一医院新生儿科后,我院多次与一医院新生儿科联系,了解宝宝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属。 九、关于产房视频问题,产房是医疗场所,需要保护孕产妇个人隐私,不能安装监控系统。在分娩过程中,产妇是神志清醒的,整个分娩的过程中,医务人员都与产妇及时沟通。 十、产房常规备有新生儿抢救设备,新生儿出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新生儿科等抢救小组成员进行了气管插管及心肺复苏等措施。医院具备新生儿救治必备的设备,但患儿病情不稳定,为了让患儿得到更好的救治,建议患儿转一医院,我院医务人员一直积极协助转院。 总之,我院在童玲敏分娩过程中一直按照医疗原则和规范给予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整个分娩及新生儿抢救过程均有病历记录和客观检查依据。如家属仍有质疑,可来我院复印相关诊疗资料或进行第三方鉴定,我院将积极配合。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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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2-02 18:09
请常德市二医院给童玲敏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尊重生命,良知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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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2-02 17:56
请常德市二医院给童玲敏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你们是医生,但是你们也是人类,尊重生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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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2-0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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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7-12-02 13:33
请问二医院上班不能带手机更何况产房人命关天的地方!无痛分娩跟新生儿夭折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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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2-02 09:32
产房没有监控、又说没玩手机?自相矛盾、保护隐私、是保护你们胡乱作为的隐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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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2-01 23:13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宁、童玲敏: 你们好!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避重就轻的写了这么一篇看似在回答家属11月16号那天的事情经过,实则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孕妇进医院开始,医院值班医生就开始惯例检查,并拿走全部检查结果。说孕妇指标适合顺产,并要求顺产,孕妇及家属才签署自然分娩同意书。如果不适合顺产,当然就不会签!然而在16个小时的生产过程当中,一直都相信医生配合医生。但没想到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在生产疼痛达到9个小时的时候,痛的实在难以忍受的时候,属跟孕妇向医生提议剖腹到后来的请求剖腹。医生置之不理,一直叫我坚持。现在在这篇文章当中根本只字不提,着重拿无痛分娩针说事。这是不是避重就轻! 现在来说说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怎么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对突发性的事故,根本就是设备不足。跟家属交代的时候,杨文娟主任也表明是因为该医院没有新生儿呼吸机,所以第一时间转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在在这里颠倒黑白,说什么为了患儿得到更好的救治,建议患儿转院。这期间就连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赶到该医院的时候,我老公跟婆婆在门外应该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只知道产房外面人流川流不息,里面门庭若市。这期间谁去跟家属说明情况了,并建议家属转院治疗。谁建议的? 在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途中,宝宝口中的人工呼吸管再次发生脱落未被几时发现。当时抱着宝宝的是丁燎燎医生,这个医生怎么当的。这种错误也会发生,再次给宝宝造成伤害。 宝宝在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家属向该医院询问宝宝近况,医院领导杨主任及丁医生回复宝宝的爷爷,让其自己联系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我躺在病床上,每天医生问我最多的就是。宝宝现在怎么样了,我躺在病床上,我还想问你们了。事实并不是向该医院说的积极了解宝宝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属! 该医院不承认当班人员存在玩手机的情况,因为不能承认。承认玩手机了,这场事故该医院就逃脱不了责任。然而该医院也在第9条中写到产妇的神志是清醒的,所以我看到的当班人员玩手机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既然新生儿窒息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医生也知悉。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规避风险!还一直让坚持顺产,进入产房第一个小时就说看到宝宝的头发,到后面看不到,再到出生。就这样经过了3小时。现在该医院却说不能排除宝宝先天性因素如心、肺等器官发育不完全。因此不管顺产还是剖腹产,都存在新生儿窒息风险。我可是一直该医院检查就诊,大人小孩的各项检查都是正常的。现在宝宝都走了,该医院把问题抛给宝宝,合适吗?怎么不说是孕妇把宝宝憋到了,是孕妇造成宝宝死亡?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教科书式的教你什么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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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2-01 20:45
二医院的回复只是自圆其说、根本是为本医院解脱、更可恶的是妇产科医生的无耻、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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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2-01 20:19
立新:姓杨的、17号上午你与我说因你们医院没有新生儿呼吸机而转第一人民医院啊、人是有良知的、你这样撒谎配做"救死扶伤"的医生吗?做错了难道一句对不起都不会说吗?回到原帖从早上4点多进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次医生过来看下情况,你们医院就一直坚持让顺产,怎么到你们嘴里就变成婆婆丈夫坚持要求自己生?你们要不要脸?请问家属什么时候坚持要求自己生了?如果家属要求自己生还会多次强烈要求剖腹产?家属当着哪个医生说的要求自己生?可以当面来对质!不要信口雌黄!家属在上午10点半至产妇进产房期间就一直要求剖腹产,你们各种理由让产妇坚持顺产,为什么不能听取家属意见?到现在为止都未收到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个宝宝病情原因和慰问电话,何来的及时积极和家属沟通?宝宝生下预测的重量和实际重量差别近2斤是否是正常情况?你们医生凭什么说出孩子不大,很好生下?还是说宝宝体重接近2斤的误差在正常范围内,这不能算你们的失误?宝宝体重误差多少算是正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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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7-12-01 19:55
无耻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字里行间都在包装自己。避而不答家属提出的疑问❓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宁、童玲敏: 你们好!昧着良心说话,当天在产房当班的实习生一只手扶着我的腿,一只手拿着手机。虽然生产的过程很辛苦,但是不至于我头昏眼花。医生也说了我精神状态蛮好,那我看到的就没错。还有丁燎燎医生我也有看到手机拿在手上,位置离我很远所以不确定是不是在玩手机。医院在事隔这么多天,第一次正面回答11月16号的事情经过,事情发生到小孩离世。这期间一直没有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现在把一切问题推给孕妇自己及家属,小孩离世是因为没有打无痛分娩针吗?请问! [童玲敏于2017-12-01 20:12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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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2-01 16:24
姓杨的、17号上午你与我说因你们医院没有新生儿呼吸机而转第一人民医院啊、人是有良知的、你这样撒谎配做"救死扶伤"的医生吗?做错了难道一句对不起都不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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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2-01 16:10
无耻啊、我是宝宝的爷爷、11月17号、18号我找科室杨主任及丁医生了解宝宝情况、他们说要我们自己联系第一医院、我说病人从你们这送走的你们没有义务联系吗?撒谎不红脸啊、产房玩手机是产妇亲眼所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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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2-01 14:55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童玲敏分娩情况说明
张宁、童玲敏: 你们好!
你们的投诉我们已经收悉,对童玲敏在我院分娩后,婴儿出现不可预计情况而转院治疗不幸夭折的情况,我们医院深表同情。我们深深理解您及家人的痛苦。我院也高度重视此事,专门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孕妇童玲敏,女,25岁,因停经9+月,下腹胀痛2小时于2017-11-16日5:01登记入院。入院时检查:四测正常,心肺未见明显异常,腹部隆起如孕足月大小,宫高33cm,腹围97cm,LOA,胎心130次/分。阴道检查:宫颈消,宫口开大2cm,S-3,胎膜未破。10月30日在我院门诊查彩超示:宫内晚孕,胎盘功能II+级,双顶径92mm,羊水指数132mm,S/D:2.2。11月6日门诊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常规正常。患者既往有人流史。入院诊断:1.临产2.G2P0宫内孕40周+1单活胎,LOA。将病情告知孕妇、孕妇丈夫、孕妇婆婆,并由孕妇丈夫签署自愿阴道分娩同意书。并告知我院可提供无痛分娩技术可缓解孕妇疼痛。孕妇的婆婆当时要求孕妇自己生,并表示不需无痛分娩。晨8:00后科内查房,孕妇丈夫及婆婆再次表示要自己生,并且不需无痛分娩。孕妇于11月16日19:00经阴道自娩一男婴,出生后予窒息复苏,Apgars评分1分钟—4分,5分钟-5分,10分钟-5分,因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新生儿窒息于20:10分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产妇产后一般情况可,11月20日出院。 针对童玲敏对我院提出的10条疑问,说明如下: 一、医生建议顺产的理由如下:根据新生儿体重的估值,我们按照新生儿体重估计: 1.胎儿体重(克)=宫高*腹围+200g,根据公式测得胎儿体重3401克 2.胎儿体重(克)=双顶径*900-5200,超声提示胎儿双顶径9.2cm,算的胎儿体重3080克 3.入院查体孕妇骨盆测量23cm-26cm-19cm-8cm,身高162cm。 4.入院后产妇胎心音监测正常。 5.孕妇在妊娠期无其他并发症或合并症。 根据各方面因素考虑,孕妇无阴道分娩禁忌,可以试产。 二、1.新生儿窒息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原因有很多,如分娩过程中胎糞排出引起窒息,但无胎儿窘迫表现,也不能排除先天性因素如心、肺等器官发育不完全。因此不管阴道试产或剖宫产,都存在新生儿窒息风险。 2.关于新生儿窒息风险的告知,在孕妇入院后已签署的阴道分娩同意书上已充分说明。 三、从孕妇开始出现腹痛至胎儿娩出,总产程约为16小时,并不存在生产时间过长之说。医学上产程过长指:总产程超过24小时。(总产程:出现规律宫缩至胎儿胎盘娩出。) 四、产妇分娩过程中产程进展顺利,胎心监护正常。按照医疗原则及规范,没有剖宫产指征。产妇和家属是因为产程中的疼痛要求剖宫产,我院已告知可提供无痛分娩,减轻患者疼痛,但产妇及家属一直未选择无痛分娩。 五、医院通过调查核实,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当班人员不存在玩手机的情况。 六、产程观察一般由一名助产师陪伴即可,该产妇分娩过程中有两名医务人员,足以说明我院对待产孕妇的重视程度。 七、宝宝出生时出现窒息,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尽最大力量抢救新生儿,医务人员在产房已与产妇沟通新生儿病情。经抢救患儿情况稍稳定后再次与患儿家属沟通。 八、新生儿转入市一医院新生儿科后,我院多次与一医院新生儿科联系,了解宝宝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属。 九、关于产房视频问题,产房是医疗场所,需要保护孕产妇个人隐私,不能安装监控系统。在分娩过程中,产妇是神志清醒的,整个分娩的过程中,医务人员都与产妇及时沟通。 十、产房常规备有新生儿抢救设备,新生儿出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新生儿科等抢救小组成员进行了气管插管及心肺复苏等措施。医院具备新生儿救治必备的设备,但患儿病情不稳定,为了让患儿得到更好的救治,建议患儿转一医院,我院医务人员一直积极协助转院。 总之,我院在童玲敏分娩过程中一直按照医疗原则和规范给予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整个分娩及新生儿抢救过程均有病历记录和客观检查依据。如家属仍有质疑,可来我院复印相关诊疗资料或进行第三方鉴定,我院将积极配合。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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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7-12-01 12:30
哎~~~怀胎十月,竟然等到这个结果,是人都受不了。人命关天的事,就不能负责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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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7-12-01 11:39
生命怎能轻视?最痛苦的人就是刚喜为人母的妈妈,转眼却失去了宝宝,旁人无法体会的到!!如此不负责任,必须控诉不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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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7-12-01 11:09
如果医院还有良知的话应该给家属一个交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失误,是否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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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7-12-01 09:23
我国现在有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专业机构了,可以咨询国家卫生系统或法院律师。水平有高低,可以理解,责任缺失,不可原谅。二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新时代要有新时代的医德,一切向钱看,会害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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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7-11-30 22:02
论坛只能达到一定程度曝光的作用,要真正解决问题还得走法律途径。不得不说,现在这些公立医院的服务水准确实让人不放心,毕竟医院不比ZF,ZF不履职至少不会直接造成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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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7-11-30 21:47
此种医院的存在与政府部门的政策难脱干系、你户口在此只能无奈选择、要不就没报销或少报销、此医院前身只是一家疗养院且医疗事故频发、大家上网查一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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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7-11-30 14:50
就是想曝光这种黑心医院,对人命一点也不负责人,给我的家庭造成的痛苦是一辈子也无法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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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7-11-30 12:07
新生儿转院途中气管导管脱落没有及时发现,工作人员在产房玩手机,属于严重渎职,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应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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