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桃源县籍男子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民警检查,且大吵大闹,声称自己根本没有喝酒,经带至医院抽血检查后,又态度大变,对交警进行利诱、威胁……
当晚,桃源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27线漆河镇重阳村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05分许,民警发现离检查点不远处,有一辆号牌为湘J498**普通客车忽然在路边停靠。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后,便上前进行查看,发现驾驶人下车后慌慌张张往路边跑,民警立即将其拦住并带至检查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但是,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查,说自己根本没有喝酒,吹气检测不标准,不接受吹气检查。同时大吵大闹,煽动围观群众起哄。民警见其满身酒气,胡搅蛮缠,只好把他带往该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抽血后,该驾驶人知道自己酒驾违法行为再也无法隐瞒,态度大变,一边苦求民警不要对他进行处罚,一边悄悄把一叠钱往民警口袋里塞,被民警义正辞严拒绝;该驾驶人见利诱不成,恼羞成怒,放言说如果对他进行处理,他就要让民警好看,态度极为器张。 后经查实,违法驾驶人胡某,系桃源县漆河镇人,胡某曾于2017年1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并暂扣6个月,此次系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27日,胡某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8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于当日押往该县拘留所实施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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