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11月7日,您在常德论坛中发表题为《常德民警能不能为民办实事?》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丹洲派出所已获悉,并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如下: 1、2017年11月6日下午16时许,受害人李某拨打110报警后到派出所报案,称其本人在互联网上用QQ刷屏,被骗走15596元。派出所受理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询问,在执法平台中进行了接警处警。 2、在法定的时间内,对李某被骗的事实进行了立案前调查,搜集了相关电子物证。 3、收到发贴信息后,于 11月7日下午2时许再次通知了李某及其母亲来所,并向其详细通报了公安机关办理此类网络诈骗案的办案流程及当前的办案进度。李某及其母亲听后,当即表示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对丹洲派出所的工作进展表示非常满意。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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