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我发了第一篇贴子《新环境房产中介收定金后24小时不到涨价700元一平方 》,到今天10天了,我9日回国,10日去了此中介位于皂果路780号公园世家西门的门店,得知万建紫庭6幢903以42万元成交卖了。而作为交了定金或订金的我无人通知。我要求给我说法,被门店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不在,11日下午商量后联系我,因為11日上午他们要举办5店开业仪式。一直到我13日周一再次到店之前都无人联系我。13日龚姓负责人现身愿代表员工道歉愿退2万不承认有任何违规,如果我有其他诉求可以去长沙投诉。我认为不承认违法违规收我钱又不愿提供证据证明的道歉是无丝毫诚意的,我拒绝。更何况他们长沙总公司都没一个座机是有人接电话的,细思极恐。
也许因为失信收益高,失信成本小,所以人可以无信。我也问我自己是做个维权的消费者还是做个正义的市民? 我们给自己说:今天你失去获得它的权利,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所以要维权!我也想说胜利才是正义,如果没有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没有消费者的斤斤计较,就培养不出一个讲诚信的经营者,其实真沒那么高尚。很多是出于对世事的无奈。 我11月8日晚看到房管局的回复后非常矛盾和沮丧。不是买不买房也不是退不退钱赔不赔偿,而是中介面对消费者连基本诚信和合法合规这些最基本的法则都无视,以种种手段和套路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获取更高经济上的利益后,我想用法律来维护我受损的权益根本就不可能。 我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交易过程中应当谨慎的问题,各项手续,资质查验都疏忽大意,结果轻信于人上当受骗;我理解了很多人遇到和我相同的事为何选择了忍气吞声,这就是一种“理性的冷漠”,因为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但谁会这样做呢?我会吗?我也不会!我根本就沒有很多时间和他们拖和他们打太极。我现在只能为了追回一只鸡而损失只鸡腿(我的机票)和只鸡翅膀(半个月的时间)。所以黑中介也就更加猖狂了,出现了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 市场失灵的时候,监管者是不应该失灵的。房地产中介的经营行为,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中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主要由住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中介没有依法纳税,则由税务机关管理。中介发布的广告违法由工商机关管理。中介收费违法,由物价部门查处。中介对消费者实施暴力伤害,或者明知无法按约提供服务,捏造房屋的情况,故意骗取消费者钱财,然后卷款逃跑,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则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可是正是由于多部门联合监管,意味着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所以他们能找出更多的空子滋生出更多的肮脏。 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吗?不可能,类似的太多了不可能一一监管到而已。我的诉求没人回复吗?不是的,11月6日发贴,8日房管局就給了回复。15号工商局也给了回复叫我提供证据。我11月14日上午去了房管局查实了湖南省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并未在市房管局依法备案,然后去了工商局查实了湖南省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并未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或取得相关营业手续。12315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答应帮我协商解决此事尽力挽回我的损失。然后房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知我此事举报太晚,因为和发改委价格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名单已经前一天确定交上去了。我于是打了12358咨询了一下房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我的他们无备案无工商税务手续依然在常德连开5家店营业都不违法,无中介资格还收我钱不违规,和其他客人签的合同还依然有法律效力这几个颠覆我基本常识的回答,并对因中介隐瞒其中介身份发布虚假房源,事实哄抬房价而造成我损失机票与时间进行了举报,并告知我在常德论坛上发布过贴了,并问了在联合执法名单上能加上我反应坐实了无备案还收钱还在营业签单中的湖南省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吗?12358工作人员回应我要了解情况后回复我。 11月15日我播打了都市频道新闻热线0731-84802110,这个从小看到大的节目的工作人员听了我的事情登记后说会安排记者联络我。然后我再次拨通了【市长热线】12345讲述了我的遭遇,后来收到短信通知我的事件已经受理,事件编号为1711156663099,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联系。 所有我信任的可能会帮到我的应该是维护正义的号码我都想去打了,我打过的都有说会回复给我。我坐等!这些需要工作日。为什么我什么证据都出示不了只能出示截屏、照片、录音录影这些法律上不太有力的证据我也要去麻烦到那么多人那么多部门?因为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良善依存世间。我是做个维权的消费者还是做个正义的市民其实根本轮不到我去选,结果会告诉我是只能其一还是其二都皆可还是都不可能。我想慢慢地可是还是没有时间一直等待,我沒法拖很久,我需要尽快得知各方的态度与最终结果,我还要去工作我还要生存。我知道他们也都知道! 其实最终结局重要也不太重要,我想要证明些什么又不想有些被我证明。我到底是做个维权的消费者还是做个正义的市民?我希望有一天不用有人再有此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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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 |
1楼#
发布于:2017-11-24 09:39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7-11-24 09:3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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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16 09:28
不知道楼主是长期在国外还是长期在常德市,是否了解常德市楼市行情?
看了楼主的第一个贴,万建紫庭9楼一个75.09平的房子36万,4794一平 ,这个价格显然不符合市场行情。卖42万,5593一平,与市场行情应该是比较吻合。楼主这事我想到了两种可能:一是差点点就捡了一个馅饼(当然是没有捡到);二是楼主遇到了一个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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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1-1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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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1-1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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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7-11-16 11:14
中介发虚假房源、明显低于市价房源 吸引购房者进店,一直以来都是这个套路, 希望职能部门严厉打击这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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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1-16 11:31
摸摸楼主 只能说中介的水还是太深 楼主没有弄清而已···
有的时候 除了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也有相关的法规的缺失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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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1-16 13:58
直接起诉吧,只要收了你定金,你有凭有据,定金双倍给你。协商这时候已经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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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16 17:24
很好奇,定金是中介收的?没给房主?中介有资格收买主定金而不给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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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1-1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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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1-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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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1-19 11:29
15年我在长沙跟新环境某店提前一天约好看一栋楼,等我第二天下午到了店里了,还没见面打电话告诉我看不了,没钥匙!从此反感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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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1-24 09:3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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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1-24 11:06
桃花源里人网友:
您在“底气十足要做常德第一的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我是做维权的消费者还是正义的市民”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您拨打12315电话登记联系信息,便于我们调解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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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7-11-24 11:18
桃花源里人网友:
您在“底气十足要做常德第一的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我是做维权的消费者还是正义的市民”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您拨打12315电话登记联系信息,便于我们调解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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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7-12-13 10:27
桃花源里人网友:
针对你的发贴《底气十足要做常德第一的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我是做维权的消费者还是正义的市民?》,我局执法人员就“湖南新环境房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皂果路780号门面收取订金后涨价违约”一事开展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皂果路780号公园世家门面“新环境房屋网”,是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的注册地在长沙。您所说的“新环境房屋网”收定金后24小时不到涨价一事,其负责人给我们的解释是:“因为是市场经济,价格不受我公司控制,而且房主改变主意,公司也没有办法。”我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及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1月17日达成如下协议: 1、新环境房屋网退还定金(订金),补偿袁旖穗女士交通费、误工费等陆仟元(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常德人民中路分理处转账给消费者,账号为6228480820411738918); 2、袁旖穗女士承诺撤回关于新环境房屋网在网络上有的相关负面消息; 3、您所提及的新环境房屋地产经济连锁有限公司未在市房管局依法备案一事,房管部门已给您回答了基本情况;4、关于赔礼道歉的事情,该公司常德分支机构负责人已经代表公司向您赔礼道歉。 感谢您对我们工商部门的信任与关心!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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