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浪尖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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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关于常德市网约车新政的个人建议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7-11-08 23:50扫一扫,手机看帖
作为一个老百姓,我觉得滴滴平台是个好平台,既解决了大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又让老百姓出行得到方便。滴滴司机的服务是所有常德市出租车司机不能比的,据我所知,对市民服务好的滴滴司机平台会优先排单,对于服务不好的滴滴司机平台会减少排单甚至是不排单,所以为什么常德市市民会优先选择滴滴而不是的士,常德市交通局出台新政根本上是照搬大城市的政策来做为本市网约新政!大城市因为外来人口太多,为了节制人口发展,为了本市老百姓的利益,考虑本地国情才会出此新政。我试问常德市交通局,你考虑过老百姓的利益没,个人认为你所考虑的是的士的利益、黑摩的利益、黑的士的利益!现在跑滴滴的无非两种人:失业老百姓全职和有工作的兼职人员,跑全职的滴滴司机有大部分家庭条件都不好,贷款或者借钱买辆车子来养家糊口,如此新政一出,他们将会失业,如果失业人员长期无所事事,也会对社会安定带来影响!做为常德市交通局是否以人民利益出发而做些实事呢,让老百姓看到你们真正在做事,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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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11-08 23:50:41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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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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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1-09 15:58
帖内置顶  –  市运管处  –  2017-11-09 15:58
关于市民留言<<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的统一
 



近期,常德论坛网站市民留言栏目有“鱼泡泡”、“风口浪尖的猪”等网友就<<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进行咨询,现将有关情况统一回复如下:
目前,<<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还只是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公布的邮箱向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道路运输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9日
火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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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1-09 08:15
davidhj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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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1-09 08:26
有道理,我也觉得新时代的产物的产生是有它的道理的,我们不能背道而驰。
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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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1-09 08:41
桃源老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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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09 09:09
讲得对!什么车子要12万元以上就是撞脑壳政策!
csh_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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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1-09 09:49
大家应该积极反馈意见啊,通告页面有意见反馈途径的,虽然可能没什么卵用,但总比光在这发牢骚强那么一点点吧。
心谷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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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1-09 10:25
时评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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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7-11-09 10:42
有一个 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新时代”。继续奉行保守思想,不能顺应时代潮流,推陈出新。这是管理层的悲哀还是小民的悲哀?十九大精神没能读懂啊。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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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1-09 10:51
安安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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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1-09 13:51
    看来大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车辆档次、价格高于市城区现有主流巡游车,含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这个规定上。不知道有意见的人有没有通过公布的邮箱向市交通局反映意见?
    这个规定是照搬外地的做法,我觉得也不怎么合理。这个规定的原意,应该是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因为车价太低,肯定安全配置不高。但是车有国产车、合资车、进口车,12万以上的合资车或者进口车,有的只能买到乞丐版,ESP、安全气囊都不是标配,未必就比12万以下的国产车安全(国产车的配置一般都比同价位甚至更高价位的车配置厚道),车价不等于安全保证,配置才是。价格高低不等于安全性的高低,可以要求车辆必须有哪些安全配置,用车价来衡量车辆安全性并不科学。
    我们科里已经向市交通局提出了这个12万的异议。这个《管理细则》还只是草案,是部门联合发文,不是政府发文。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大家也稍安勿躁。正式出台之前还会到我们办里进行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我们会把关的。
    我建议大家也可以讨论一下,如果修改这个规定,《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车辆档次、价格高于市城区现有主流巡游车,含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怎么修改才合理?
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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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09 15:58
关于市民留言<<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的统一
 



近期,常德论坛网站市民留言栏目有“鱼泡泡”、“风口浪尖的猪”等网友就<<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进行咨询,现将有关情况统一回复如下:
目前,<<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还只是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公布的邮箱向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道路运输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9日
常务副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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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1-09 16:17
制定车辆12万以上政策的初衷和依据其实是根据国家对网约车的定位,即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的内容:“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因此城市政府制定这样的政策本身无可厚非,也是无奈之举,毕竟国家的大方针必须遵守和执行。问题出在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对网约车的定位不是很合理,因为网约车的出现和解决的痛点不是因为市民打不到好车,而是因为打不到车和打车不方便,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出租车最大的问题不是车辆档次差,而是供给不足,垄断经营导致的群众打车不方便和服务态度差。
滴滴一下马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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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7-11-09 17:19
大家要相信政府,现在网络信息如此公开透明,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会公平公正的处理好问题的,且政府也绝不是大家所说的是某些团体的保护伞,请大家稍安勿躁,拭目以待。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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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1-09 18:09
安安4088:看来大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车辆档次、价格高于市城区现有主流巡游车,含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这个规定上。不知道有意见的人有没有通过公布的邮箱向市交通局反映意见?
    这个规定是照搬外地的做法,我觉得也不怎么合理。这个规定的原意,...
回到原帖
这个要是有个采购目录会不会更好一点,或者细则在细一点,这样指向会更加明确一点。
悲酒独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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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1-09 19:27
     常德的的士服务态度是好差,而且有客人的情况下还沿路收客,也不管客人的意愿。拼客的客人不顺路还绕行,平白无故的多付车费。在火车站从不打表,高峰期还打不到车,自己竞争不过网约车不争气没办法!
安安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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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1-09 20:34
杨跃辉:这个要是有个采购目录会不会更好一点,或者细则在细一点,这样指向会更加明确一点。回到原帖
没有法律授权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一个滴滴车采购目录。主管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制定一个采购目录,指定滴滴车品牌和车型,属于利用行政职权指定购买,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
破帽遮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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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1-09 21:28
支持提高准入门槛。“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就以江2的车型价格为准
2157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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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1-10 08:04
这话有问题,改一下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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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7-11-10 09:51
安安4088:没有法律授权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一个滴滴车采购目录。主管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制定一个采购目录,指定滴滴车品牌和车型,属于利用行政职权指定购买,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回到原帖
嗯,忘记《反垄断法》了,不过有些条款太模糊了,用起来纠结。
爱你不久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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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7-11-10 14:41
12万的车价。有多少全职司机将会下岗?会失业?会增加多少不稳定的因素?有关部门的猪制订12万的标准,科比PIG还PIG!
安安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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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7-11-13 21:47
已敦促相关部门就<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公告发出后,希望有意见和建议的,积极报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