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日,驾驶人刘某因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且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被交警部门现场查获……
当日20时30分许,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柳叶大道皂果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刘某驾驶湘JA07**小车沿柳叶大道由西向东行至该路口,执勤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驾驶人刘某神色慌张,且不能出示车辆行驶证。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刘某和该车控制,经查询,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3月份,属逾期未年检交通违法。同时,民警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张贴的的年检合格标志背面登记为其他车辆号牌,系使用其他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处以罚款4700元、驾驶证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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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1-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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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1-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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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08 04:54
4700不能是同一车几个违章之和啊,比如无行驶证和未年检和贴假年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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