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九点左右,启明派出所来摊位上找朱洪均,询问我叫什么,我明确告诉警察,我是朱文辉,并且还核对了相片,确定了我不是朱洪均,但身为人民的警察确不论是不是要找的时候人强行把我带走,但市场里旁人见警察不明事理,随意抓人,都上去理论,朱洪均爸妈上前说要找的人是他儿子,结果却被警察带走,这才没把我强行带走。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启明派出所觉得九点来抓人没有抓到,又搞错人了,又被市场群众指责乱抓人,气氛之下再次过来不问情况,几个比土匪还凶狠的所谓人民警察过来把我打到在地并且带上反手手铐,直接把我抓走了。而且连同第一次抓我时,围观说公道话的买菜群众,并在第二次来抓我时一同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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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1-02 16:04
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7-11-02 16:04
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时许,启明所社区中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甘露寺经营凉著的店铺有人吸*毒,经初步掌握,该店铺老板朱某祥的儿子朱某均有吸毒前科,副所长肖锋、方海立即带领民警前往查处。
一、第一次依法传唤的事发经过。民警部分着装,持警官证,开警车,佩戴执法记录仪,民警来到该店铺发现一男子与朱某均户籍信息资料及其相似,遂出示警官证后对该男子进行询问,男子自称不是朱某均,是朱某辉,民警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该男子拒绝提供。鉴于其身份待核实,又有群众电话举报,为了查明情况,民警对其口头传唤,要求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此时该男子拒不配合,强烈反抗,执法民警认为其越抗拒越有嫌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民警对其实施强制传唤。此时店铺老板朱某祥的妻子成某桃在现场大声辱骂、推搡民警,并把警车车门堵住,另一经营户赵某华也对民警大声指责,阻碍执法,造成群众围观,执法受阻。后店铺老板朱某祥夫妇一起来启明派出所,成某桃在所里依然吵闹,干扰办公秩序,后被民警制止。 二、二次依法传唤的事发经过。 现场执法民警回所后将此情况向所长甘永红报告,所长甘永红认为民警执法规范,被传唤对象身份没有核实,违法嫌疑没有排除,同时赵某华、成某桃涉嫌阻碍执法职务,为了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决定将当事人传唤来所进行调查,第二次传唤使用了手铐,这也是在嫌疑人始终不接受传唤前提下,采取的强制手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整个过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执法办案区也有内部监控全程记录,可以进行还原,民警自始至终无打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后经调查,该男子身份得以核实,系朱某辉,暂未查实其有违法犯罪前科。民警对其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又拒不接受民警传唤的情况进行教育,对赵某华、成某桃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予以警告。 三、几点申明。 1、朱某辉虽无违法犯罪行为,但民警是根据有针对性举报来,重要的是其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民警要求其到派出所核实身份确有必要,也符合法律规定,如能积极配合,民警能够客客气气地请来,嫌疑排除后也能诚恳地送回去,公安机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2、赵某华、成某桃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是违法的,也不应该,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委屈、辛苦和危险是时刻要面对的,好人坏人都不会写在脸上,民警核实违法犯罪线索是为了加强打击,维护社会治安,最终是为了保护百姓,我们坚信绝大多数群众是支持理解的,也但愿我们的执法环境会越来越好,让公安民警充分履行职责,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创业环境。 3、公安机关永远不会针对任何人进行打击报复,贴中所说气氛之下执法是不存在的,公安机关是为民伸张正义的部门,如果在一个地方带不走一个嫌疑人,不仅仅是执法的悲哀,更多的是社会的悲哀,百姓的悲哀。武陵公安将继续坚持公正执法、果断执法、文明执法。 感谢各位网友对武陵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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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1-01 16:28
肯定吃瓜群众录像了! 找找他们,有原始视频记录就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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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1-01 16:49
有录像的话去上级部门举报,不过有没有卵用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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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1-01 17:18
在这个问题上,作为普通民众首先要积极配合警方,不要以为自己没有干违法犯罪的勾当就可以硬顶。
警察传讯的过程也是调查核实的过程。 我们要想到当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多么地希望警方火速侦破。 其实,传讯也侦破的手段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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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1-01 17:34
1473431802:有录像的话去上级部门举报,不过有没有卵用就不知道了回到原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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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01 17:38
10月31日上午九点左右,武陵区启明派出所民警(一行6-7人,有穿警服的2人,穿便服的4-5人)来甘露寺市场朱洪均的摊位上找朱洪均,询问我(注,我是朱文辉)叫什么,我明确告诉警察,我是朱文辉,我是给帮忙干活的,警察并且还核对了相片,也确定了我不是朱洪均,但身为人民的警察却不论我是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要强行把我带走,我问什么原因,警察也不告知原因,而且说我可以无条件抓人。太无视法律了,太无视人民了,警察可以无条件抓人。我肯定不干,有四个人想把我按上车,市场里旁人见警察不明事理,都上去理论,朱洪均爸妈上前说要找的朱洪均是他儿子,不是我,这样,朱洪均的爸妈被警察带走了,这才没把我强行带走。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启明派出所所长甘永红又带了三车人来抓人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觉得九点来抓人没有抓到,又搞错人了,又被市场群众指责乱抓人,气脑之下再次过来抓我来了,他们此次再来杀回马枪就是存在报复心里来抓人的,前面没有把人带走很没面子,就是要给找点事。我当时心里想的是:我也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我怕什么?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有要求必须文明执法,要抓我得有证据,所以他们走后我一直在原地),谁知道他们到后不问青红皂白,几个比土匪还凶狠的所谓人民警察过来把我打到在地,导致膝盖受伤,胳膊扭伤,并且按在地上戴上手铐(给我戴手铐?我是犯人吗?若是协助调查需要戴手铐吗?我对我们的执法队伍很失望),直接把我抓走了,而且还抓走了另一个帮助说公道话的人,带到了派出所,给我扣了个什么妨碍执法的帽子,我不解:我犯什么法了?这就是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严? 到派出所后抽血,验尿,没有查出任何问题,还进行询问,也没有什么结果,最后无耐地让我出了派出所。 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无任何不良记录,这件事从始至终,让我对人民警察失望之至,让大家都看到了身为一所之长的甘永红的执法水平和理念,这样能为警察树好形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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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7-11-02 08:48
楼主根本不懂法,在这里说什么呢?警察有这个权利。通俗点说,只要怀疑你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就有权扣留你48个小时。当然,警察不能打人,但是你不配合,那就两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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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7-11-02 10:03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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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7-11-02 10:11
无视频无真相,有视频不一定有真相。“不一定有真相”,这个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靠思维分析来佐证是否是如楼主所说的。譬如说,录相完整从最开始一直到结束,录相真如楼主所说的话,再加上录相其他因素佐证,那么就可以成为“有视频就一定有真相”!但无论怎样,视频是真相的重大开端。
警方传唤起因、执行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的治安传唤是不超过八小时的,如楼主所说是如此情况,没有隐瞒,公安部门是有传唤的权力,但绝没有”乱滥传唤“的权力。 不知楼主这个事情具体起因是否有隐瞒,是否有配合公安机关的询问,有没有语气、态度极其恶劣, 有没有妨碍公安部门执行此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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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7-11-02 10:16
作为普通民众首先要积极配合警方,不要以为自己没有干违法犯罪的勾当就可以硬顶。
警察传讯的过程也是调查核实的过程。警察有这个权利。通俗点说,只要怀疑你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就有权扣留你48个小时。当然,警察不能打人,但是你不配合,那就两说了。 我们要想到当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多么地希望警方火速侦破。 其实,传讯也侦破的手段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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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7-11-0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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