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15日上班至10月26日被辞退,没有签劳动合同,原由是因为有段时间身体不好迟到请假,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原因造成被辞退,但在上班期间也是勤勤恳恳的,安排的事也是按时完成。在结工资时说试用期节假日(国庆节国家法定节)休假没有工资,面试时也没有提试用期间节假日没有工资,我能拿回我应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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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31 10:35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7-12-13 14:55
您好!鉴于您对工作性质描述不详,建议您携带个人有效证件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0736-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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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0-31 10:35
您好!鉴于您对工作性质描述不详,建议您携带个人有效证件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0736-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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