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足额赔付了原告,赔付款也没有走强制执行,但桃源法院以现在政策变了要收被告方司机5千元执行费,我咨询了律师说这笔费是乱收费,请问法院收这笔钱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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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23 11:33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7-10-23 11:33
网友:
您好,请您说明桃源县法院受理的案件标号,以便我办转交县法院核实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7年10年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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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0-23 07:32
如果原告有申请执行的话,法院的执行局也立了案的话,被告给钱的时候或之后应当告知法院,会有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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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0-23 11:33
网友:
您好,请您说明桃源县法院受理的案件标号,以便我办转交县法院核实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7年10年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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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0-2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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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0-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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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0-2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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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0-24 19:05
感谢法院已经及时联系处理
谢谢大家!今天桃源法院工作人员及时与我取得联系,正在调查情况。
由于帖子开始没有留名字和案号,找不到具体当事人,让工作人员费心了。 一有进一步消息,我及时告诉大家。 谢谢法院及时联系,相信会及时得到满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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