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桃源县泥窝潭乡燕岩庙十组燃料烧伤意外事件“乡政府对整个事件说法的疑问:
1.关于因村干部管理失误造成安全事故一事,乡政府的回应了关于事件起因的说法,说“事件起因是该组村民自发筹资硬化本组组道完工后,自发在该组赵光兴家会餐”,但实际上是10队队长组织修路,队长组织聚餐的,请问队长是否属于村干部呢? 2..关于因村干部管理失误造成安全事故一事,乡政府的回应了关于事件起因的说法,说“事发后,村里立即组织将伤者送往医院诊治“,但实际上是事情发生后所有村干部对此不管不问,是患者家属自己找车去医院,自己出钱,队里事后才给了每人2000元,经过几天不断交涉才又给了重伤患者每人10000元,后续便再不管不问 为什么整个事件就变成了村民自己组织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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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16 08:53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7-10-16 08:54
网友:
您好,如果医疗费用反复协商不拢,伤者及其家属可走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7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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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0-1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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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0-16 00:46
没弄白楼主的诉求。
谁的责任就找谁啊! 如果是村干部职务行为,找ZF还有点道理。 我个人理解,队长不能代表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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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0-1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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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0-16 08:53
网友:
您好,如果医疗费用反复协商不拢,伤者及其家属可走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7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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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0-16 08:57
个人认为组织修路是政府行为,但不是修路受的伤,修完了队长组织聚餐,这是私下的行为,不应该混为一谈。政府受压力事后还是给了些补偿。然后燃料烧伤,起因是吃饭的人自己加燃料大意?还是餐馆服务员干的?总有责任人的,那才是最应该负责的人。不能什么都找政府出钱,政府的钱也是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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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0-16 10:26
集资修路是好事,但我们不能拿群众的钱大吃大喝,一旦岀了事问政府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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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0-1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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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0-16 12:03
1.修路是队长组织的修路,本来我们个人都不是自愿修路的,每家一万多修路,一万多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都是借的钱,说不筹钱,我们就不能走那条路。
2.队长组织的聚餐。 收钱的时候,利用政府给的权势要我们给钱。为什么出事了就是私人的事了?政府就不管了?是不是队长以及村干部这些人都是不属于政府管呢?是不是以后村干部让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可以不理了,因为他们不能代表政府,我们可置之不理?以后村干部说的话谁还能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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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0-16 12:06
看来以后要做什么事,必须要领导们写一个白纸黑字的条子,盖上章才行。真的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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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7-10-16 12:45
就因为修路,耽误了秋收,谷子全部长霉、长芽,这些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为什么明明这些事情是队长组织失误造成的,造成的损失却需要我们农民来承担呢?如果不急着去修路,不去聚餐,是不是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队长既然组织了为什么他没有责任?无缘无故被烧伤 ,收的稻谷全部损失,医疗费,生活费,这全都要我们自己来承担?为什么队长没有责任?为什么村干部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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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0-16 15:50
这是聚餐,不是修路,是直发组织的还是政府组织的这个先不说,这个不是重点。燃料烧伤人,总有责任人吧?谁的失误导致燃料烧到人的,为什么楼主一直不说?那个才是最主要的责任人吧?
我打个比方,单位加班,我们加班完了出去餐馆聚餐,不卫生集体肠炎住院,我第一反应肯定是找餐馆索赔啊!!而不是找自己单位出医药费。为什么楼主村从头到尾不提怎么受的伤?不找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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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0-16 17:15
是有村民倒的燃料,但他也是队长安排的帮忙的,那队长才是真正的责任人,我们肯定找队长找村里,至于倒燃料的,那是村里跟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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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0-17 09:04
聚众会餐导致燃料烧伤人,也要找乡政府村干部的麻烦,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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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0-17 12:48
所有的事情都是队长组织安排的,倒燃料的人也是队长安排的,不找组织的人找谁,队长组织这些事情没责任吗?队长也是村干部,村干部也是属于政府吧,为什么不能找村干部找政府?难道要钱的时候就是代表政府,出了事的时候就不代表政府?队长工作失误这难道也不属政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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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0-17 17:08
事件发生整过程村委会都在场,队长用修路款摆酒庆祝不制止还参与其中,燃料烧伤人时不救助,不善后,无动于衷。事后家属无数次打电话给村、乡两级政府帮忙协商调解事情(家属本着能调解的拢来就没必要走司法程序)不予理睬。怎么就成了大家口中说的找政府麻烦?村、乡两级政府不负责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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