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做小生意的,邱**队长外号邱爷,一个星期收一次份子钱,俗称保护费可保我生意安全,意思是交了就不抢我的东西,这么多年邱爷一直是这么收的,大部分人都交了,我也只能交,2017年下半又上长收费,1年动则几千上万的收,否则别想做生意,搞得鸡飞狗跳,我只是万千意生人中一员,我要还房货,养小孩,还有年迈的老人要赡养,压力大的快想死了,邱**队长收钱几百万我不敢说,几十万还是有的,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做生意的把,天会一直黑下去么,政府,国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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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20 09:47
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7-10-2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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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鼎城区城管队长小官巨贪。》帖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局纪律督查室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走访、证人证言等方式,对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排查,我局仅有一名邱姓工作人员,全名邱*新,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1993年入党,现任我局玉霞城管中队指导员。 二、我局纪律督查室工作人员先后对与邱*新共事的工作人员及邱*新所管理区域内的管理相对人(共计12人)进行了走访,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包括邱*新在内的4人进行了调查谈话(谈话笔录为证)。通过调查,未发现邱*新有你所反映的问题。同时调查人员发现,邱*新在管理相对人中口碑很好,在调查过程中,很多管理相对人都愿意主动为其作证。因此,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我们调查,证据不足,未能证实。 三、如你所述属实,请补充说明,或致电区纪委(0736-7386654)提供有效依据。 鼎城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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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0-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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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0-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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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0-1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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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0-15 13:16
感觉楼主应该没有完全说清楚。
这个邱**收钱应该没有或者是没有全部落入自己腰包。城管对于流动摆摊的,出店经营的,以及以前的拱门、气球等都是要收取费用的,只要按照他们要求交了费就不予干涉。当然这个钱收进去怎么处理了?有没有监管机制?收费的标准是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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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0-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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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7-10-1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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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7-10-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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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0-15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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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0-1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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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0-1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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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7-10-1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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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7-10-16 08:36
估计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一部分上交了,当然,自己有没有忘记交了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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