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附近居民:
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德市第一中学高中教学中心项目工程,因混凝土工艺要求,地下室底板一次连续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之规定,由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常德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核定,确为特殊工艺,必须连续浇捣,我局同意该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至12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敬请附近居民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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