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常德市澧县如东镇居住了十多年了,一直都是安分守己的,以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都是整个菜市场一起办理的,我们整个菜市场都是一起办证,都只有2007到2011年的卫生许可证,后来因为办证人员一直没有来,我们与整个菜市场一样后面的卫生许可证也就一直没有办理。今年二月份办证人员周**通知我们一起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去了,但是他说要先交罚款一万再办证,说这是规矩,不交钱就办不了证,我们家的营业执照,健康证什么的都办理好了,可是要交罚款一万再办证这个说法我闻所未闻,所以便没有交。菜市场有一个交了罚款3000的谢姓人家受理了但是到八月底一直食品经营许可也证没有发下来,周**后来又找过我爸说了好几次,说罚一万不一定要交一万的,稍微少一点也行。二月份菜市场集体去办了证,但是到八月底无一人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周**是后来看我在红网上投诉菜市场了之后才开始着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8月21日,他带了一大帮人没收了我们食品经营区的所有东西,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跑到我们居住的家里把我们家的冰箱,油,调料等生活用品洗劫一空。我自问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场面,我想问一下无证经营包括抄家吗?我们家的经营区与住宅区是分开的,分开的也要去抄家吗?之后我上红网上投诉之后他还了我家部分东西,走的时候说可以找他辩解,法律上有这个辩解的权利。我爸一想找他辩解没有用所以就放弃了。之后我爸还想办证他说还是一句话先交罚款,他说他在位一日,我们家就休想拿的到证,如果我们往上面告,他反正就2700一个月,工作丢了就丢了,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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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02 10:43
8月27日楼主发过这个帖子,还在红网发过,澧县政府热线8月28日回复过的,怎么又重复发?
百姓呼声相关回复: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86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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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0-02 10:50
从回复看,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应该是对你家无证经营食品进行了立案,现在是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了?如果不服,你可以按照决定书中告知的救济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想通过发帖搞舆论施压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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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0-02 10:52
既然你能发帖找市食药局处理,为什么不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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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0-09 08:27
应该是立案调查了吧,至于楼主所说,一面之词,我还真不能全信,现在舆论监督这么强,人们法制意识也强了很多,多少都懂点法。还有执法人员敢这么干?对你说这些话?感觉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一样。。。。。。。如果你所说属实,并且收到过处罚决定书,建议按照上面的时间期限,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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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0-10 08:16
李小红网友:
您反映的“澧县如东镇食药局周**违法抄家 ”一贴我局已收悉,将交相关承办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将尽快网上回复。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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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0-12 11:39
李小红网友:
你反映的“澧县如东镇食药局周**违法抄家 ”一贴我办已收悉。该问题属于旧访缠访,当事人先后多次在红网、信访网站等媒体发布不实言论(均有回复),阻挠和干扰正常执法活动,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形象,我办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权力。 现将最近的相关网帖网址及回复附后。 2017-09-25澧县如东食药局人员贪污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99551 澧县县长热线:回复 网友: 经详细调查了解,1、我局对无证经营的当事人都是先书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对谢成军依法予以处罚,罚款5000元,并不是办证费用,有案卷可查;3、对李凡海和金宝收取食品培训费150元。金宝另交的300元系其委托第三方网上申报资料等费用,与我局没有关系;4、我局执法人员周定清没有贪污行为;5、当事人先后多次在红网、信访网站等媒体发布不实言论(均有回复),阻挠和干扰我局的正常执法活动,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形象,我局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权力。 澧县市场管理局 2017.9.29 澧县县长热线 2017-08-28 22:21:31澧县如东办证人员周定清违法抄家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88568 2017-08-23为什么澧县如东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交罚款10000元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86285 2017-08-23 为什么澧县如东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交10000元的罚款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86277 澧县县长热线:回应 网友: 该诉当事人李祥德自2005年起,在如东旧农贸市场经营一家卤菜店至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12月20日,如东镇政府统一部署,由镇政府牵头,如东铺社区居委会、如东镇规划城管中中队、如东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如东镇公安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执法小组依法整顿该镇市场经济秩序,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该镇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东镇市监所对当事人李祥德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不能提供证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执法人员遵照国家有关规定首查不罚的原则,给当事人李祥德下达了《“澧市监责通字[2016]13-21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7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李祥德于2017年2月15日向市监所申请办理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当天市监所就给其办理了,和当事人一起来申请的还有个体工商户谢承军,而当事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为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7年3月9日,市监所执法人员周定清、彭德顺、尹扬再次来到当事人李祥德的经营场所检查,对其现场检查并进行了记录,对当事人李祥德询问之前给其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为什么还没有改正,其称正在改。执法人员将整改要求一并告知,也给当事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规定,其构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本案亦参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中编号2条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当时当事人李祥德妻子听闻后态度相当不好,表示要罚款其就不办。后因市监所人手较少,就三个人,上半年工作繁重就将该案办理延后。 之后7月份,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李祥德多次,要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还是不理不睬。2017年8月21日,由如东镇政府牵头,再次组织如东铺社区居委会、如东镇规划城管中中队、如东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如东镇公安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执法小组,对该镇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对当事人李祥德无证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经与局法制股汇报后进行了异地扣押。8月22日,通知当事人李祥德来镇市监所进行询问笔录,当事人进门就说:“我已经将昨天你们扣押我东西的事反应到12345市长热线了,如果他们不处理就请各大新闻媒体来报道此事。”工作人员心平气和的给他解释沟通,当事人李祥德并将彼此的谈话全程录音,并不是红网上面诉求人李小红写的那样回避已过,偏离事实。 该案目前我所已经报送局法制股进行审核。我们将依法处理,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澧县如东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7.8.24 澧县县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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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0-13 10:34
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会继续投诉,想我不投诉,除非我死。都抄了我的家还不出声,我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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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0-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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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0-1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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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7-12-2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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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2-2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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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2-2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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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2-2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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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7-12-2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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