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3-07-20 09:48
深表同情,可怜了孩子
另:这个事可不好办,从文字来看,不好评,让法官来判吧。
31楼#
发布于:2023-07-20 10:57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家长可以收集好孩子住院治疗的发票等资料,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有居民医保和学校的学生平安保险可以报销,这样家庭也可以稍微轻松一点。至于其他的,可以和学校再商议
32楼#
发布于:2023-07-20 11:28
六月飞雪:我一个不是法律专业的家庭妇女都知道,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应该由合同的甲方举证乙方的伤害与甲方没有关系!怎么会轮到要我乙方来收集证据呢?我就不信一个党建引领的教育主管单位,不懂法律,蔑视法律,甚至践踏法律!回到原帖
法院讲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 民事官司 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 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虽然大家都很同情小朋友的遭遇,但你这个事已经不是通过协商能处理的了,必须走诉讼程序了。
33楼#
发布于:2023-07-20 15:22
gs637526:法院讲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 民事官司 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 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虽然大家都很同情小朋友的遭遇,但你这个事已经不是通过协商能处理的了,...回到原帖
学校及学校组织活动中是举证倒置
34楼#
发布于:2023-07-20 16:45
xiaobin4333:学校及学校组织活动中是举证倒置回到原帖
学校只要证明发病和他们组织游学没有直接关系就行。就这位女士描述的情况,和这个病,我个人认为学校要举证这个很简单。
35楼#
发布于:2023-07-20 17:09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孩子在常德市莲花池小学研学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问题,已收悉,经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1、学校此次研学活动是经区教育主管部门(社会事务局)审批同意的。今年2月底3月初,我市局部出现甲流病例,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出于安全考虑,曾经暂停过学校的研学活动,到3月底,经过分析研判,逐步恢复了活动的审批。这段时期,全市各个区县、经开区区属学校均陆续开展了此类活动。
       2、雷*聪参与活动前以及31日早晨出发时,学生本人及家长均未反映有身体不适,学校也坚持开展卫生防疫的晨午检,雷*聪当日体温测试正常。雷*聪临近中午在研学基地出现恶心头晕、无食欲,学校和基地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出于安全考虑及时将情况告知家长,家长也提前将孩子接回。活动期间,鉴于非紧急症状学校未直接拨打120送医。
       3、雷*聪患病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和莲花池小学一直高度重视、积极面对、从未回避雷*聪此次患病引发的事件。我们对孩子和其整个家庭的不幸表示深切同情,同时出于治病救人的紧要性,赴医院、上家门进行了探望慰问,启动了学校教师线下募捐,部分机关干部和教师线上募捐,甚至号召学校班子成员筹钱借款(共计近3万元),另外还积极协调民政、医保随时按政策给予救助。
       4、因为医院诊断结果为正常疾病,学校投保公司反馈的初步意见表示不属于校方责任事故,所以无法理赔。三个多月来,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和学校已与雷*聪的家属进行了多次沟通,我们的干部坚持指出要依法维权,部分言语中没有顾及好病者及其家庭的感受,在此,我们向雷*聪及其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们也向雷*聪的家属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未经司法鉴定、责任未判的情况下,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希望家长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理性维权,我局将全力配合家长收集证据,并积极协助争取司法援助,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被判定有责,我们将坚决、及时地予以承担。


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7月20日      
36楼#
发布于:2023-07-20 20:01
gs637526:学校只要证明发病和他们组织游学没有直接关系就行。就这位女士描述的情况,和这个病,我个人认为学校要举证这个很简单。回到原帖
要证明学校完全没错误
郎哥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37楼#
发布于:2023-07-21 06:38
xiaobin4333: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回到原帖
一个8岁孩子来承担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真好!希望你家孩子也能这样监护自己无病无灾
38楼#
发布于:2023-07-21 08:54
郎哥:一个8岁孩子来承担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真好!希望你家孩子也能这样监护自己无病无灾回到原帖
新华时评:抗疫,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https://mp.weixin.qq.com/s/LXeXf1uyJypq1cr1YC4cZg)。
科学预防疾病,合理作息与饮食,加强身体锻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https://mp.weixin.qq.com/s/dHVwH_jv6uloqwaPWLDZbg)。
又不是我说的
hbfgh77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39楼#
发布于:2023-07-21 09:26
淡淡的忧伤:这位网友的回复貌似善意的劝解,实际其心可诛,这种带节奏的说法,其实是在扰乱、误导!明明可以通过监督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常行政渠道能解决的问题,动不动就“教唆”别人去打官司,一来严重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如果什么都要推给司法系统,那...回到原帖
肯定是行政手段已经走不通了才走司法程序噻,不请司法系统公正定断,那要这些司法部门干什么的?什么叫作“其心可诛”?人家家长这么辛苦,可是现在问题一直拖着未解决,你来给人家出个主意,帮助哈? 看你的发言,说些风凉话,仅此而已。我才发了几个字,你就以偏概全,自己想入非非,拉大旗,扯虎皮,你可真是个人才,还好现在是清朗和谐社会,有司法渠道让弱势群体可以伸诉,不然真按你这种人的说法,我估计这位家长要搞到何年何月哦?
hbfgh77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40楼#
发布于:2023-07-21 09:30
淡淡的忧伤:这位网友的回复貌似善意的劝解,实际其心可诛,这种带节奏的说法,其实是在扰乱、误导、带偏党群关系!明明可以通过监督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常行政渠道能解决的问题,动不动就“教唆”别人去打官司,一来严重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如果什么都要推给司法系统,那...回到原帖
你能发出这么些感慨,你不当人大代表或者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负责人,还有涉事学校的校长,真可惜!
hbfgh77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41楼#
发布于:2023-07-21 09:35
柳叶烂船:还是走司法程序吧!学生患脑瘼炎与学校组织春游活动其实关系不大,疾病绝不会是因学生同乘一张车等引起,病因还是在学生体质上。如果觉得校方或旅行社紧急处置有责任,法院在判定时肯定会偏向学生方。实际上在很多这类官司中,学校方往往是“弱势群体”,只是...回到原帖
我是建议走司法程序,楼上有个SB,还说我“教唆”别人去打官司,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扰乱、误导、带偏党群关系什么的。我TM都笑晕厕所了,我就是个普通人,听不懂他那些高大上的话,反正和学校扯不清,和行政部门也扯不清的时候,果断走司法程序。
42楼#
发布于:2023-07-21 10:47
郎哥:研学期间孩子情况不好应该第一时间送医,而不是打电话等着家长来接。你这说法明显是带节奏的,是不是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请的托回到原帖
带什么节奏,家长是怎么啦,在家呆了哪么天才送去医院,出了问题了,想起来找责任人了,这个社会不是谁可怜谁就有理了。这事就算是去法院也不一定能有好结果。
43楼#
发布于:2023-07-21 11:16
     教肓部门的回复真叫“其心可殊”,谈点个人看法;

    1,要求家长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并提供司法协助。我觉得不妥,告谁?肯定是告学挍和他的主管部门。就象一个借了钱不还。反而说你去告吧。明显就是一种不作为甩赖的行为。民法通则,这种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你们会提供不利于你们的证据吗?
    2,既然出现了问题,明显处置不力,回复中说现场作了处理,作了什么处理?只是要家长接回吗?正值甲流、猴豆病的传染期,主办方就不耽心发生大规模感染吗?
   3,至于保险公司,那些免责的格式条款更本让你无懈可击。我个人是除了车险其他都不买。而且保险公司也是与学校签的。也是应由主办方去协调。
     我个认为就是找学校,孩子好好交给你,你不负责谁负责。你认为无责就应该出具一份书面的处理结论。如果认为家长无理取闹,可以邀请司法参与的三方调解。
    只代表个人看法,打官司只是漫漫长路,最后是无法提供真实的现场证据(承担责任的证据谁敢告诉你)而走上漫长的上诉、申诉之路。
44楼#
发布于:2023-07-21 12:02
湘江闲人:教肓部门的回复真叫“其心可殊”,谈点个人看法;

    1,要求家长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并提供司法协助。我觉得不妥,告谁?肯定是告学挍和他的主管部门。就象一个借了钱不还。反而说你去告吧。明显就是一种不作为甩赖的行为。民法通则,这种官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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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学法律,免费教你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请自行百度过错推定责任
45楼#
发布于:2023-07-21 12:17
湘江闲人:教肓部门的回复真叫“其心可殊”,谈点个人看法;

    1,要求家长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并提供司法协助。我觉得不妥,告谁?肯定是告学挍和他的主管部门。就象一个借了钱不还。反而说你去告吧。明显就是一种不作为甩赖的行为。民法通则,这种官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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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说的三方协调,钱没地方出。只有法院判决的结果保险公司才会理赔。一般这类官司法院判决时会搭学校、旅行社一点责任,
46楼#
发布于:2023-07-21 12:21
湘江闲人:教肓部门的回复真叫“其心可殊”,谈点个人看法;

    1,要求家长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并提供司法协助。我觉得不妥,告谁?肯定是告学挍和他的主管部门。就象一个借了钱不还。反而说你去告吧。明显就是一种不作为甩赖的行为。民法通则,这种官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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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校方责任险,在应诉时学校一般情况下不会为难家长。校方赔偿的上限应在12w以内。
土狼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47楼#
发布于:2023-07-21 13:15
柳叶烂船:有些理由很牵强。老师不是医生,在学生一般病情下当然首先是通知家长。家长在知情后也还过简单送到一般医院就诊,在专业医生诊治后也是回家休养,家长、医生尚且如此认为病情一般,管着几十个学生的老师怎能预见后来病情严重而须叫120呢!
如果非得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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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脸不,学校是弱势一方?鬼叫你不务正业搞创收,就算人家碰瓷,也是学校给了人家碰瓷的理由。
48楼#
发布于:2023-07-21 16:19
学校的研学养活了很多平时都没什么人的景点,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
49楼#
发布于:2023-07-21 16:46
杨跃辉:带什么节奏,家长是怎么啦,在家呆了哪么天才送去医院,出了问题了,想起来找责任人了,这个社会不是谁可怜谁就有理了。这事就算是去法院也不一定能有好结果。回到原帖
我希望论坛有帖子,大家就事发表看法,不要互相攻击。我在我的帖子中的确用了教育部门回复“其心可诛”字句,有点过激。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的意思不鼓励去打官司,就是一个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去协调解决的问题,既然社会部周局长说了法院判了赔100、200万都没问题。那就是有钱,为什么不能协调民政、医保、大病救助等途径去安抚家属,去救助一个八岁的无任何民事能力的小女孩呢?如果是自己的子女会是如此态度吗?如果是某领导的子女,他们会如此推托吗?
关于家长为什么在家耽误了几天造严重后才去就诊,家长的确有责任。小孩子不装病。也可能一般家庭,没看的那么娇贵,延误治疗,但归根结底还是春游所引起的。不能说发病当天没出事以后就没责任了。我觉得这位家长还是通情达理的。尽管接孩子时己出现过晕的现象也没强找学校麻烦。而是当作一般病回家吃药休息。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又要他怎样。值得责怪吗?
我喜欢看论坛,很少发帖,一旦说的不好,有些论坛大哥大就会人生攻击,我觉得自讨没趣,只做一个观望者。
我是看了教育部门的回复后觉得太不负责任了才有感而发。其实从住进一医IC∪开始,主动干预可能后果要好一些,虽然发动了捐款,也仅在学校和机关,三年疫情大家都不容易,募捐了那么多,的确难能可贵。而完全可以用公权力办的事呢?学校、教育部门主动介入一下,多跑一下,安慰一下,人心都是肉长的,估计不会闹到对薄公堂吧,政府部门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办事过程中肯定有不尽人意的事。一有事不主动解决,就劝人去法院。那还要这些部门何用。教育是国家的根基,近似于教育产业化的私校和高昂的校外补课,自前年开始国家在扭转。可是挍企勾结的情况肯定是有的,这些利益輸送的受益者出了问题推的一干二净。而主管部门的不去追究,不作为或懒作为。成了土壤。我主张不走法院,就是本该学校教育部门管的事为什么要一个弱势家长到处跑!
50楼#
发布于:2023-07-21 18:06
湘江闲人:我希望论坛有帖子,大家就事发表看法,不要互相攻击。我在我的帖子中的确用了教育部门回复“其心可诛”字句,有点过激。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的意思不鼓励去打官司,就是一个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去协调解决的问题,既然社会部周局长说了法院判了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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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院审判就出钱相当于承认有责任,有责任就要追责,你是校长、教育局局长你敢就这么承认有责任?
51楼#
发布于:2023-07-22 13:08
湘江闲人:我希望论坛有帖子,大家就事发表看法,不要互相攻击。我在我的帖子中的确用了教育部门回复“其心可诛”字句,有点过激。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的意思不鼓励去打官司,就是一个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去协调解决的问题,既然社会部周局长说了法院判了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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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疫性脑炎这个在医学上来说,就有很多的原因,医院也不可能会开这种证明说是春游引出来的这个免疫性脑炎,哪证明不了,这个钱就很难要,就是个扯皮的事,事业单位的钱都是上面拨款下来的,学校不可能会有这笔钱。
   这事唯一的办法,只有申请大病救助,别的可能性都不大。
52楼#
发布于:2023-07-26 09:40
除了同情,还是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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