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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投诉德山交警(二)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4-20 01:35扫一扫,手机看帖
    4月16日,本人在论坛发“投诉德山交警”一帖(http://cdbbs.cdyee.com/read-872775),4月19日,得到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回复,对于调查和回复的效率,我表示满意,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在“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方面,我不满意!
一、定性不准确。

   交警队回帖称,当时交警强行查看我手机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该名警务人员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什么叫“应急反应”?请问应急反应是违法的理由吗?什么又叫“不当行为”?他的行为很明显是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所以,交警队的回复对被投诉人的问题定性不准,存在避重就轻、模糊处理的嫌疑。
  另外,我对交警队回帖中刻意强调“全过程大概持续了1分钟左右”表示不解。真实情况是否为1分钟或者50秒、20秒,我不争论,因为,时间长短可以作为如何定性的依据吗?时间长就是违法行为,时间段就是不当行为?这是什么逻辑?按照这个逻辑,抢劫10块钱是“不当行为”,抢劫1万块才是“违法行为”?
二、处理不恰当。

    关于处理情况,交警队的回帖为“当日你的行为并无不妥......该名警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对你造成了伤害,我们深表歉意,如有必要,你还可直接到我们大队反映情况”。回帖乍看确实是道歉,仔细品,其实属于敷衍!就好像张三打了李四,张三他妹妹出来对李四说:不好意思,我哥不该打你。张三呢?却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喝茶,不但没有付出代价,反而有了吹牛逼的资本,第二天,张三还可以继续打李四。打这个比方想说明的是,整个回帖没有描述对被投诉人是如何处理,我不知道是文秘写漏了还是交警队觉得不需要对其进行任何处理,难道对于引起几千人浏览的、被核实的网络投诉举报,连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都没必要?对日常考核没有影响?那么法律的意义在哪里?还是说这种问题在交警队算不上问题?或者说他是辅警,不在交警队管理范围、可以宽松软处理?说我得理不饶人也好,睚眦必报也好、心胸狭隘也好,我不反驳,既然交警队经过调查核实回帖承认错误,就要有认错的样子,要有担当!我认为如何对被投诉人恰当处理才是回复的重点所在,不然写得再多、再及时也是一种应付、愚弄。
   我不需要文秘的道歉,也不需要长篇大论表态,太虚、太空,看不到诚意。如果德山交警真的想“以此为契机,加大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纪律学习,严查违纪人员”,那么,请你们从现在开始有一点点宗旨意识,慢慢改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现在开始学会依法治警、全面从严,从此事开始监督执纪严紧硬,塑造好你们在百姓中的光辉形象!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常德经开区热线 04-20 01:35:05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1-04-20 14:44
帖内置顶  –    –  2021-04-20 15:29
网友你好:
   我们在回帖中称:“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不当行为”等,主要是针对其未经请示带队负责人擅自处理而言的,但其行为在客观上确实对你构成了侵权,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在回帖中提到:“全过程持续了1分钟左右”,主要是指现场比较平静,没有造成大的影响,当然,这还是得益于你的冷静和克制。
   下步我们肯定会对该名警务人员进行处理的,之所以在回帖中未提及,主要还是想知道你有什么具体诉求,我们在回帖中说:“如有必要,你还可以直接到我们大队反映情况”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因为辅警不是公职人员,不适用党纪、政纪处分,只能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理,大队拟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感谢你对我们大队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全面整改,严管队伍。欢迎你持续关注和监督我们大队。

                         
                                                   常德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
                                                         2021年4月20日
2楼#
发布于:2021-04-20 08:09
楼主你要是再这么胡搅蛮缠,那我只能出最后的大招了。
         该名警务人员为我单位临聘人员,当前以解聘该名警务人员,
3楼#
发布于:2021-04-20 08:19
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

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啊,正常执法,又不是干着私密的事
4楼#
发布于:2021-04-20 08:21
这种投诉肯定会让交警队对事交警进行处罚,但是很多处罚也不是在几句话里看的到的。
“以此为契机,加大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纪律学习,严查违纪人员”这几句话如果交警方回复我还觉得他们假些。
如有冒犯到,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搞定!
5楼#
发布于:2021-04-20 08:44
再整治你的袭警罪
6楼#
发布于:2021-04-20 09:13
会不会打电话让楼主去配合调查24H
7楼#
发布于:2021-04-20 09:36
政府部门的某些人、某些领导最怕的就是你这种思路清晰、诉求明确、不卑不亢、软中带硬的人。
8楼#
发布于:2021-04-20 09:58
  这个样子做感觉不期待人民监督啊, 有理都说不清啊。 看看抖音上发的那些视频,只要不掐头掐尾,都是不要紧的。
bluecgx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9楼#
发布于:2021-04-20 11:02
10楼#
发布于:2021-04-20 11:06
桃源老江2:政府部门的某些人、某些领导最怕的就是你这种思路清晰、诉求明确、不卑不亢、软中带硬的人。回到原帖
也蛮怕你这种直击要害,一针见血的人
11楼#
发布于:2021-04-20 11:35
常德小蜜:也蛮怕你这种直击要害,一针见血的人回到原帖
不对,最怕的还是无敌小和尚。
12楼#
发布于:2021-04-20 12:09
网友你好:
   我们在回帖中称:“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不当行为”等,主要是针对其未经请示带队负责人擅自处理而言的,但其行为在客观上确实对你构成了侵权,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在回帖中提到:“全过程持续了1分钟左右”,主要是指现场比较平静,没有造成大的影响,当然,这还是得益于你的冷静和克制。
   下步我们肯定会对该名警务人员进行处理的,之所以在回帖中未提及,主要还是想知道你有什么具体诉求,我们在回帖中说:“如有必要,你还可以直接到我们大队反映情况”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因为辅警不是公职人员,不适用党纪、政纪处分,只能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理,大队拟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感谢你对我们大队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全面整改,严管队伍。欢迎你持续关注和监督我们大队。

                                              常德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
                                                  2021年4月20日

13楼#
发布于:2021-04-20 13:12
出了问题都是临时工
14楼#
发布于:2021-04-20 13:21
常德小蜜:楼主你要是再这么胡搅蛮缠,那我只能出最后的大招了。
         该名警务人员为我单位临聘人员,当前以解聘该名警务人员,
回到原帖
只要他们这么写,我接受。但是,我没有想过要影响当事警察的工作,一是问题不至于那么严重,二是非我投诉本意。我需要的是对当事人客观真实的处理。
15楼#
发布于:2021-04-20 13:22
破帽遮颜: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

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啊,正常执法,又不是干着私密的事
回到原帖
有些人阴暗惯了,看不得太阳。
16楼#
发布于:2021-04-20 13:26
常德吴彦祖:这种投诉肯定会让交警队对事交警进行处罚,但是很多处罚也不是在几句话里看的到的。
“以此为契机,加大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纪律学习,严查违纪人员”这几句话如果交警方回复我还觉得他们假些。
如有冒犯到,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搞定!
回到原帖
1.处罚结果不是调查报告,仅仅一两句话完全可以讲清;2.可以通过论坛表达诉求的事,谁也不愿意为走行政诉讼途径,费时费力吗,这也应该是论坛的价值所在。
17楼#
发布于:2021-04-20 13:27
拿生活费者:再整治你的袭警罪回到原帖
他不袭我就谢天谢地了
18楼#
发布于:2021-04-20 13:35
桃源老江2:政府部门的某些人、某些领导最怕的就是你这种思路清晰、诉求明确、不卑不亢、软中带硬的人。回到原帖
谢谢!其实我发这贴也是做好了被各位大咖攻击的准备,因为有人会觉得我小题大做、胡搅蛮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谁也不愿意被冒犯,面对侵权行为,有的选择做沉默的羔羊,有的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既然我选择了后者,就不会轻易放弃,不然还不如一开始就沉默。
19楼#
发布于:2021-04-20 13:36
桃源老江2:政府部门的某些人、某些领导最怕的就是你这种思路清晰、诉求明确、不卑不亢、软中带硬的人。回到原帖
庆幸的是,大家的观点还是比较中立的。
20楼#
发布于:2021-04-20 13:37
君-谨记:这个样子做感觉不期待人民监督啊, 有理都说不清啊。 看看抖音上发的那些视频,只要不掐头掐尾,都是不要紧的。回到原帖
不在一个平台和层次
21楼#
发布于:2021-04-20 14:44
网友你好:
   我们在回帖中称:“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不当行为”等,主要是针对其未经请示带队负责人擅自处理而言的,但其行为在客观上确实对你构成了侵权,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在回帖中提到:“全过程持续了1分钟左右”,主要是指现场比较平静,没有造成大的影响,当然,这还是得益于你的冷静和克制。
   下步我们肯定会对该名警务人员进行处理的,之所以在回帖中未提及,主要还是想知道你有什么具体诉求,我们在回帖中说:“如有必要,你还可以直接到我们大队反映情况”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因为辅警不是公职人员,不适用党纪、政纪处分,只能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理,大队拟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感谢你对我们大队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全面整改,严管队伍。欢迎你持续关注和监督我们大队。

                         
                                                   常德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
                                                         2021年4月20日
22楼#
发布于:2021-04-20 15:01
拿生活费者:再整治你的袭警罪回到原帖
这个太厉害了!前段时间网络上的那个城管的嚣张仍在耳:格杀勿论!
23楼#
发布于:2021-04-20 15:12
政法教育整顿还要加强。
24楼#
发布于:2021-04-20 15:30
顶你 支持!
25楼#
发布于:2021-04-20 15:45
霸路君:只要他们这么写,我接受。但是,我没有想过要影响当事警察的工作,一是问题不至于那么严重,二是非我投诉本意。我需要的是对当事人客观真实的处理。回到原帖
这种心怀应该点赞。
26楼#
发布于:2021-04-20 16:00
新来滴:出了问题都是临时工回到原帖
套路,一直是这套路的啊
27楼#
发布于:2021-04-20 21:11
锚雷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28楼#
发布于:2021-04-21 08:54
常德吴彦祖:这种投诉肯定会让交警队对事交警进行处罚,但是很多处罚也不是在几句话里看的到的。
“以此为契机,加大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纪律学习,严查违纪人员”这几句话如果交警方回复我还觉得他们假些。
如有冒犯到,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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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事的最终处罚会导致有很多车会被贴条啦!
29楼#
发布于:2021-04-21 09:18
常德小蜜:楼主你要是再这么胡搅蛮缠,那我只能出最后的大招了。
         该名警务人员为我单位临聘人员,当前以解聘该名警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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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去下南门码头摆个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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