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楼#
发布于:2018-08-2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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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2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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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8-2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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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22 01:31
桃源老江2:只问你一个问题:小孩子是不是死了?回到原帖老江二,这种事情还是要有双方都出来说明问题后才好评论,过早断言,唯恐有误,你只能帮忙呐喊相关部门尽快出来说明事情经过,或者建议“受害人”用什么途径解决方式,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这不是起哄就能解决的,如果真有冤情(从描述的经过来看,应该是大有问题),只能需求司法来解决,如果。。。,那要说法你也帮不上忙,只能靠他自己啦。不能像上那个右转闯红灯的事情一样,就一张模糊的图片,误导大家。 做人凭良心 送你的那四个字,还真是为了你好,嫉恶如仇是好事,但要说得在理,经得起检验,被你所指的那些人才无法对你进行反驳,你才能真正的代表一丝正义的呐喊。保持本色,但要多份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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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2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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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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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2 09:13
@桃源老江2
咱俩来捋一捋 —— 1、“狂犬病”,医界(世界上)公认“致死率”100% ; 这样,在对小刘同学救治的时间、时机上,“培训班”就不存在“贻误(最佳)救治时间”。 2、小刘同学的死,因感染“狂犬病”,“因”在“狂犬病”; 小刘同学死的侵权责任在于“狂犬病”,责任方应为“犬只所有人”。 a、如在校内被患病犬只所咬 如咬人犬只属培训班(校)所有,则培训班(校)对刘姓同学的死负全部责任; 如咬人犬只属培训班(校)内其他人所有,则犬只所有人负主要(全部)责任;培训班是否对刘姓同学尽到了必要的安防(安保)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 b、如在校外被患病犬只所咬 如在培训期间被咬,患病犬只所有人承担主要(全部)责任;在培训期间学生外出,根据培训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教育上存在过失(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 3、培训班(校)在小刘同学发病期间存在的过失(过错); 即使不是医生(普通人应该具备相关的医疗常识),在小刘同学最初发病及后来一段时间,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必要的医治(救治),判定承担一定的责任; 小刘同学发病最初及后面一段时间,培训班(校)是否对其监护人及时地进行了必要的告知,判定培训班承担责任(这个,依楼主所述,培训班是跑不掉的)。 4、关于“老师开培训班”; 小刘同学参加培训与小刘同学的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如在校内被患病狗咬的,则存在一定关系,责任如前2所述); “戴姓老师”是否有培训资质、是否能开展培训,这由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负责查处。 小刘同学的死,对家庭来说是巨大的悲痛,我们也只能表示惋惜。如能确定“咬人的狗”,则责任不难区分;如不能确定是什么时间被咬、是谁家的狗,培训班(校)肯定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压力)。 最后,希望小刘同学的家长,依法依理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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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8-2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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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8-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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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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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18-08-2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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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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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8-2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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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8-2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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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8-22 14:20
有没有在这个学校补狗咬?如果没有,那找不上他们(适当赔偿);
如果有补狗咬,那老师为什么不通知打针呢? 还有为什么上补课呢? 这时候是该玩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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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8-2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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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18-08-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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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18-08-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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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18-08-2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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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布于:2018-08-2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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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布于:2018-08-2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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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8-08-22 22:18
确实要搞清楚这个小孩是何时被疯狗咬,只有找准了这个时间点,就可以区分责任轻重。如果是在进暑假补习班之前被咬伤,则与补习班老师无半毫关系,要知狂犬死亡率是100%,老师能耐何?如果是在补习过程中该小孩因老师看护不周被狗咬伤,则老师要负相当的责任,但也不是全责,主要责任在于疯狗的主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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