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使者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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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新日小区“职业维权领袖”程x义真实面目的严正曝光与情况说明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6-01-19 22:16扫一扫,手机看帖
关于小区“职业维权领袖”程x义也就是论坛ID江南大侠,真实面目的严正曝光与情况说明

——从1998年挪用公款被开除,到今日在小区兴风作浪的一贯行为模式

各位邻居,各位关心新日世纪城的网友们:

近日,一则发布于政府公开网站的帖子及其官方回复,意外地为我们小区的长期纷扰提供了一个惊人的注脚,也让我们看清了某些长期以“维权英雄”、“业主代言人”自居者的真实底色。此人便是长期在本小区及本地网络平台异常活跃的业主程昌义。

我们无意探究个人隐私,但当其行为已严重侵害小区公共利益、破坏社区和谐、并试图以一贯的“闹事”手法绑架全体业主意志时,其个人的历史行为模式便成为了理解当下乱象、判断其人品行与动机的重要参考。

一、官方文件证实:其“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劣迹始于二十多年前

近日,程昌义本人以“反映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帖,声称自己1998年被单位开除是“冤案”,要求恢复待遇。(原文已截图附后)

然而,政府职能部门的正式、详尽调查回复,无情地揭穿了他的谎言。回复明确指出:

1. 事实清楚:程昌义(别名陈××)在1993年工作期间,长期拖欠公款9956.90元。
2. 催收无效:单位多次催收,其签字确认后仍拒绝归还。
3. 法院判决:1997年,经石门县人民法院判决,其必须偿还单位货款及借款7726.80元。庭审中,他对关键证据(签名为“陈××”的借据)予以承认。
4. 开除依据:1998年,石门县供销合作社因其长期挪用占用侵占公款,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正式给予其开除工作的处分。
5. 结论定性:相关部门复核后认定,该开除决定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行为。

简而言之,官方档案清楚记载:程昌义是一个早在1998年就因“挪用公款、拒不归还、对抗法院判决”而被原单位开除的人。

二、从历史到现今:一脉相承的“闹事”行为模式

了解这段历史后,再回顾程昌义在本小区的种种作为,便不难发现其令人震惊的“路径依赖”和一贯作风:

1. 对公共资金的态度:过去是挪用单位公款拒不归还,如今是在小区煽动不交物业费,并对他认为“不听话”的业委会管理的公共收益账目进行最恶毒的“有罪推定”和攻击。历史与现实,在对待“公家钱”的态度上形成了可悲的呼应。
2. 对法律与规则的态度:过去是蔑视法院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如今是在小区里无视《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动辄以“举报”、“投诉”、“刑事控告”为武器,试图用外部压力碾压内部协商民主程序。其核心都是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
3. “闹事”作为主要手段:无论是二十多年前对抗单位,还是今天在小区,他都娴熟地运用“持续投诉、制造舆论、夸大其词、纠缠不休”的策略。在小区,他联合个别同样负能量的业主(如严苏),在网格群、论坛不断注册各种小号发难,将业委会所有不完美的细节无限上纲为“犯罪”,其目的并非建设家园,而是制造混乱、树立个人权威,享受“一闹就有人回应”的病态快感。
4. 塑造“受害者”与“领袖”人设:在政府网站,他把自己塑造成被冤枉二十多年的“老职工”;在小区,他则扮演为广大业主“仗义执言”却被迫害的“精神领袖”。两种人设异曲同工,都是通过声称遭受不公来博取同情,掩盖自身问题,并获取继续搅动风云的道德资本。

三、请全体业主认清真相,警惕被操纵

我们曝光此事,并非进行人身攻击,而是基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必要的、关乎公共利益的情况说明。

程昌义先生的历史行为,由其本人主动公开投诉而引发官方证实,这为我们理解他在本小区的种种言行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背景板:这是一个习惯于对抗组织、挪用公款、无视法院判决,并善于通过持续“闹事”来达到个人目的的人。

当他以“资深维权者”面目,在小区里兜售各种阴谋论,用最激烈的罪名指控那些无偿奉献的邻居,并试图带领大家走向不断投诉、对立、内耗的绝路时,所有善良、真诚希望小区变好的业主,都应保持高度警惕。

他的方法论核心就是“闹”,他的历史证明了他“闹”的动机和品行并不光彩。 小区的事务,需要的是建设者、协商者和遵纪守法的合作者,而不是一个将“挪用公款”前科与“职业物闹”现状结合在一起的搅局者。

我们呼吁全体邻居:

· 擦亮眼睛,认清那些隐藏在“维权”口号下的个人黑历史与真实品行。
· 珍惜来之不易的小区改善局面,不要被别有用心者带入无休止的纷争。
· 所有质疑和建议,都应建立在事实、证据和建设性的基础上,而非跟随一个历史斑驳的“领袖”进行情绪化的冲锋。

新日世纪城是我们的家园,绝不应成为任何人重复其历史劣迹、实践其“闹事哲学”的舞台。真相至此,望周知,望明鉴。

附政府网站投诉帖及官方回复截图

https://wz.rednet.cn/

一位看不过去、不得不发声的知情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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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1-19 23:37

图片上传不了,把原地址附上,大家可以看看 。
如果一个小区都是这种人来借着主持正义维护权益之名来黑白颠倒,行搅浑水赚取个人利益之实,那这个小区一直乱糟糟也就不奇怪了。
希望程XX本人能够早日迷途知返,不要一错再错了,否则一定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https://wz.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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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1-20 00:04
总结补充
此人劣迹斑斑,脉络清晰:

1. 历史铁案:早年因挪用单位公款、拒不归还、对抗法院判决被开除,品行根基已坏。
2. 维权牟私:在小区牵头维权时,据相关业主反应,其维权资金去向不明,并且与很多出资业主反目成仇,踢人出群,可见其“公心”底色。
3. 职业惯闹:流窜于多个小区群,专职散布负能量、煽动对立,曾因“职业物闹”行为被查实并拘留。
4. 坑害邻里:向业主售卖劣质家具,售后态度恶劣,连邻居的钱都要坑。
5. 网络化身:热衷注册小号,自导自演,对不同意见者进行恶意攻击与污名化。
6. 拒费成瘾:长期拒交物业费并以此为荣,联合其他拒费业主,持续攻击物业与业委会,进行法律讹诈。
7. 颠倒黑白:最擅长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煽动情绪,是非观扭曲,是真正的“节奏大师”。

此人之存在,非为公益,实为毒瘤。
其行事逻辑一贯以“闹”牟利、以“乱”立足。只要其影响力犹在,小区就永无宁日,必将陷入内耗不止、真相蒙尘、公义不彰的黑暗循环。看清本质,抵制其一切煽动,是家园走向光明的第一步。
24945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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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1-20 07:52
就事论事,他现在的维权是不是正确的?找不到别的了就攻击!
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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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01-20 08:04
发这里 没用,去起诉吧!
图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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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6-01-20 08:35
为什么不正面回应而要翻旧账呢?是不是自己也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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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01-20 09:06
呵呵,“维权”不等于天然正义。维权的正当性,首先取决于维权者自身的动机是否纯洁、手段是否正当、历史是否清白。
“找不到别的就攻击”?这不正是他正在做的事吗!他攻击别人时,不正是抛开具体事务的改善过程,专门寻找流程瑕疵、单据不全等“别的”边角,无限上纲为“刑事犯罪”,进行人格攻击和舆论施压吗?他对待不同意见的邻居,不是动辄扣帽子、开小号辱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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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6-01-20 09:19
说别人不正面回应翻旧账是不是有鬼的人,我不知道你是小程的小号还是传说中的理中客,当鸵鸟也麻烦有点限度哦,要知道这可不是翻旧账,而是查信用记录。当一个人反复以“维权领袖”身份要求大家信任他、跟随他时,凭什么不能看看他过去的“履约记录”?
一个挪用公款、侵占维权资金、因职业闹事被拘留的人,如今喊着“为你们好”带领大家冲锋,这是把别人当傻子。
你又知道别人没正面回应了,是不是又开始你即世界了?明明是选择性无视却对历史背景的揭露气急败坏。
真正“有鬼”的,是从不敢直面自己完整历史的人;是那些一边拖欠物业费数年、一边骂物业不干活的人;是那些把维权变生意、把邻居当枪使的人。
开这么多小号有什么用?
一个毒疮正在溃烂,却有人喊“为什么要看过去的病历?说不定现在没烂透呢!"
这不是理性,是愚蠢。
现在就开始团建,撒泼打诨搅浑水,我看下一步就是“抛开事实不谈”了,可悲可笑
常德纠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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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6-01-20 09:39
***,原来的家具佬,论坛老人懂的都懂,起码用了几十个小号了。
新用户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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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6-01-20 10:01
图拉丁:为什么不正面回应而要翻旧账呢?是不是自己也有鬼?回到原帖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中国农民工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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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6-01-20 10:49
1、这个?  他不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他投诉物业,到底物业有没问题,一一回答,不是一回事!   “单据不全”你就说不清楚,法律上你要说清楚!
笑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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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6-01-20 11:55
可笑、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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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6-01-20 12:15
常德纠脑壳:***,原来的家具佬,论坛老人懂的都懂,起码用了几十个小号了。回到原帖
你看这个架势,上来就是一堆小号先扣帽子,绝口不提自己的那些破事,这就是典型的搅浑水避重就轻。
正义使者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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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6-01-20 12:20
中国农民工:1、这个?  他不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他投诉物业,到底物业有没问题,一一回答,不是一回事!   “单据不全”你就说不清楚,法律上你要说清楚!
回到原帖
我只陈述他的一些光荣事迹,至于该投诉还是该起诉这些法律问题,我引用4楼的回复:发这里 没用,去起诉吧!没有人拿枪逼着他不准走法律途径吧!他可以在这个论坛说七说八,发布很多未经证实的消息误导别人,我只是把政府网站的消息转载过来,也没犯错吧?你看看楼下这些回复,客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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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6-01-20
14楼#
发布于:2026-01-20 12:22
新用户一级:熙熙攘攘,皆为利往。回到原帖
你也知道熙熙攘攘皆为利来,那他上蹿下跳这些行径,不就是典型为利而来吗?并且是为了一点利益不择手段那种。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