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常德紫御豪庭的业主。小区于2018年10月已经向玉霞街道办事处、迎宾社区递交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2019年9月才得到批复并成立筹备委员会。
2020年1月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代表成员自愿报名。 经过在迎宾社区考试,5月份在小区张榜公布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代表名单。 2020年6月4日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查实1号楼业主匡敏勇1人签字动用了二万多元的物业维修基金,并与开发商和物业签订了终身免交物业管理费。 注意 匡敏勇是泰丰物业的法人代表, 证明房产局只认准泰丰物业, 富太物业没有在房产局备案认准。6月4日街道办事处开会后就没有下文了。 筹备委员会代表孙小芹多次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聂其林,询问成立业委会的进展情况,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9月18号,物业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擅自张榜公布收地下停车场车位费之事! 当晚就不准业主车辆进入导致堵车堵门。物业请辖区的派出所民警打压业主! 9月25号,部分业主去街道办事处找到玉霞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聂其林反映情况,聂说近期会组织召开协调会。 9月29日,街道办通知下午三点钟开协调会,其中小区业主代表8人、街道办2人(聂其林等2人) 开发商1人(法人侯长富),物业4人(富太物业法人陈军等)。 协调结果:一是10月底前成立业委会,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开发商和物业不准收钱交易地下停车场管理费,三是要求物业公司成立业委会之前找出地面179 个停车位并编好数字。 10月12日,物业又张榜公布进行车位管理收费。其间我和孙小芹多次找街道办事处主任聂其林、社区主任陈立民,陈立民说:物业公司不把社区放在眼里。 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是聂其林管理工作范围, 聂其林说:报上去了,上面没有批啊 !这样,导致小区这几天物业收费之事几次堵门不让业主车辆进入。昨天2号楼业主高洁因开发商和物业没有按照省发改委2019年217号文件规定 :人防工程停车收费必须按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情况下,将自己的私家车停在了小区北门车辆进出口,玉霞派出所因此将高洁带走并处治安拘留5天。至今没有放出来。他妻子患有严重的产后忧郁症,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小的还在哺乳期,大的才上小学。丈夫被带走了,家中的顶梁柱倒了,一家人的生活没了着落,他只是停了自己的私家车在自家门口,这犯了多大的法?!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望各级政府部门调查核实,为紫御豪庭小区的全体业主讨回公道!拜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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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10-2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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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10-2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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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10-20 08:41
这个时候就看业主是不是一条心了,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聂其林这个人可以下岗了,至少工作能力是不够的。在位办不了事,就让贤,占坑哪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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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0-10-20 08:47
现在的物业只知道收钱,一点实事都不为业主着想,以前在中山一个大型小区停车收费才6块如果包月就更少,外来车辆如果是走亲访友也一视同仁。这样的物业才真正服务业言主;现在民法典出来了还有这种事,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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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10-20 10:28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冲突看来很严重啊,至少到鼎城来看是这样。
目前来讲,业主维权堵门行为可能确实过激,派出所应该起到积极调解的作用,我相信业主也不是不讲道理的那种人吧。 感觉到鼎城维权,业主很吃亏啊, 希望公平公正解决矛盾激化问题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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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0-10-2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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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0-10-2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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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0-10-2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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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10-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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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0-10-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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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10-2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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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0-10-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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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0-10-20 16:33
核心问题是地下停车归属问题,你们业委会成立了完全可以打官司起诉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因为常德市小区的地下停车位都是按法律规定都是人防工程,是没有产权的,结果开发商给住建局人防办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用,就变向将地下车位变成了开发商私有的,这其实是不合理的。没有法律说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用小区人防工程的性质变了。如果确定了是人防工哪么开发商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收益权,业主有使用权的。只要能证明是人防工程,这个就不能卖,价格也不能开发商说的算,要开发商与业委会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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